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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7日)
2018-06-29 14:41:00  来源: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7日在淮安市第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天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二六八行动计划”为总抓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市检察院、洪泽区检察院、盱眙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金湖县检察院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我们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聚一高”“两大目标”决策部署, 立足职能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出台《淮安市检察机关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切入点和具体抓手,提升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致力营造有序市场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活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97件298人。依法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44件90人。积极服务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出台工作意见,与市台办联合举办“台商走进检察院”活动,在市台商服务中心设立“服务台企工作站”,国台办、省政府领导为之揭牌。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等界限,坚持平等保护,注意宽严并重,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深入剖析涉企案件,形成预防调查报告9篇,向有关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民利。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3件4人。围绕健康淮安建设目标,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2件、移送案件11件,市检察院、开发区检察院先后提前介入、依法办理“臭脚盐”“毒蜜饯”等案件;提请市委政法委召开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标准,增强工作合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大走访大落实”“三进三帮”“千百万扶贫济困”工作,全市检察机关433名党员干部深入41个村居(社区)、99家企业,收集民生事项44件,帮扶困难群众1372户50余万元,市检察院累计投入28万元用于扶贫共建单位盱眙官滩侍涧村稻虾共养项目,协调资金150余万元用于该村道路建设等项目,做到真扶贫、扶真贫,有关做法被市委、省检察院转发。 

  积极助推美丽淮安建设。紧紧围绕“一区两带”战略布局,构建融保护、打击、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检察模式。出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八项重点工作任务,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细化证据标准,精准打击犯罪;联合市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等部门召开全市环境资源司法执法季度联席会议,协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在环保局设立检察工作站,合力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审查起诉非法排污、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486,提起公诉的2件破坏环境资源重大案件庭审被中央电视台现场报道。市检察院分别在洪泽区、盱眙建成全省首家市级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首家市级补植复绿修复基地,推动在全市90%以上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开展受损环境修复工作。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准(决定)逮捕8331010人、提起公诉38805148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偷拐骗抢、黄赌毒、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诈骗国家科技补贴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及时高效惩治犯罪。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251360人、不起诉132227人。积极传递司法温暖,向9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6万元,洪泽区检察院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司法联合救助工作实施意见》,提升了司法救助成效。立足办案排查社会风险,共提出研判报告33篇,上级转发和领导批示17篇。以战时的标准坚决打赢十九大安保维稳攻坚战,全市两级检察院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工作做法获得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我们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根本属性,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扎实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善对侦查机关立案问题的监督机制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程序,持续开展“刑拘未提捕、未移诉”“另案处理”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立案14件、撤案39件,纠正漏捕15人、纠正漏诉1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2件;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件、侦查机关立案8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通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改变刑事判决(裁定)15件,发回重审3件,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刑事抗诉质效年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4件4人,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件,书面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监外执行不当74件,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21人次,3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盱眙县检察院成功创建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传统诉讼监督与新增行政行为监督、公益诉讼职能两手抓,深入开展“服务健康淮安、保障民生民利”行政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共受理监督申请827件,经审查提请、提出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6件;办理支持起诉219件,着力保障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裁判正确的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共不支持监督申请146件。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78件,被采纳172件。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座谈会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摸排线索39件,完成诉前督促程序35件,盱眙县检察院就一起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案件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淮安区、涟水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督促程序促使追缴人防异地建设费2800余万元,工作做法受到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依法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坚决拥护和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勇于担当,做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8117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3人;立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1625人,其中科级干部18人,挽回经济损失2788万元,市检察院反渎局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积极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成功追回6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追逃率100%,位居全省前列。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活动175场,向发案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9件,市检察院联合市卫计委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远离回扣 廉洁从医”专项活动,清江浦区检察院联合市供电公司建成全省首个“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扩大预防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惩防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制度,市检察院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委分管领导作专题调研。 

  三、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工作活力 

  我们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蹄疾步稳,开拓进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择优标准,组织遴选第二批员额检察官,新招录聘用制书记员51名,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到位,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增强。构建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等新型办案组织,减少中间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提高办案效率。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职权清单,实施“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质量评查等监督制约制度和业绩档案、业绩考评体系,促进员额检察官提升办案质量。积极发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作用,构建集犯罪预防、依法出庭、检察建议于一体的检察长“三合一”办案模式,全市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564件。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对“3·16”当街故意杀人案、“5·11”碎尸案等社会关注度高的35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出台《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指导意见》,推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13次、旁听庭审21次,促进侦查质量提高。探索建立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议,公开审查案件24件,在深化司法公开中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权益。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在会见、阅卷、取证等方面的权利。 

  持续推进未检全国品牌打造。坚持“一院一品”,不断深化“检护女童”“蓝天校园工程”“豆蔻校园”“彩虹少年”“紫藤成长”“检察蓝信封”“小雨滴”“七彩梦”等特色项目,联合淮安区建成“全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各县区均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中心——“暖阳之家”,全市政法工作现场会对未检工作做法予以推介,最高检、省检察院领导赞誉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形成了“满园春色”。市检察院作为省内政法机关唯一代表在全省女童保护工作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承办了全国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经验交流暨未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并作经验介绍。淮阴区检察院被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确定为江苏省首家“研究基地”。 

  四、重抓教育引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固本培元,不断深化政治建检内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全市检察工作发展。持续开展“好班子”建设活动,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好班子”建设实施细则,健全党组学习调研、议事决策、服务群众等制度,完成全市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工作,更好发挥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组织开展“聚焦‘三提’主线、弘扬‘三种’精神、强化‘三从’举措”大讨论、党建知识竞赛、“星级党支部”评比、“书香机关”创建、庆祝建党96周年等一系列活动,努力营造讲大局、讲纪律、讲敬业、讲团结、讲学习的良好氛围。 

  坚持实战引领,突出抓好素质能力提升。深入推进检校共建、青蓝结对、“小课堂”建设等工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不断淬炼干警的业务素能,共有128人次、68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3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专家人才”“控申业务专门人才”、全省“巾帼建功标兵”,7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市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在全省检察机关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一、个人全能总分第一、理论总分第一、理论个人第一“四个第一”的优异成绩,1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业务竞赛中进入全国前三,公诉代表队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论辩大赛中获得抽签组冠军,1名选手获评“最佳辩手”。不断提升检察调研能力,10个调研课题获得最高检、省检察院立项或结题。市检察院开展读书、品书、荐书活动,升级改造图书阅览室,被命名全民阅读示范基地”。 

  坚持务实举措,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始终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排查整改等工作,市检察院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样板工程”;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全市两级检察院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函询谈话、提醒问责等105人次。深入实施从优待检。建立干警“互助基金”、离退休干警“五个一”关爱机制等,积极协调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力所能及地帮助干警解决各种工作、生活困难,努力营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良好氛围。着力推进从高赞检。广泛开展“最美检察官”“优秀青年检察人”“优秀女检察官”“优秀退转军人”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对在上级比武竞赛中获奖的干警给予表彰表扬,符合条件的及时提拔使用,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五、推进“三项建设”,有效夯实发展根基 

  我们始终坚持练好内功、固本强基,着力在影响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环节上下功夫,厚植发展基础。 

  加强规范司法建设。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全市两级检察院所办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全年共监管各类案件4957件,发现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文书公开等程序瑕疵问题326个,发出监管建议书68份。新上线运行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充分发挥平台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监督、数据记录等功能,在提升业务规范化水平的同时,为检察官绩效考核提供支撑。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涉案财物检查,共评查案件590件,监管涉案款871.2万元、物品56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问题。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生捕后不诉、诉后无罪判决案件。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认真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强化学习借鉴,先后到信息化工作较为先进的贵州、上海、深圳等地考察学习,开阔眼界视野。强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或完成检察工作网、苏检掌上通、刑事案件办理智能辅助系统研发、警务综合管理平台、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任务,全市两级检察院均已建成融远程指挥、观摩庭审、视频接访、数据分析、传递指令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务指挥中心。强化技术办案,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检验鉴定、技术协助、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各类技术案件1388件,为公正司法提供了技术支撑。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基层院建设“一线指挥部”作用,切实抓好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院、内设部门对口帮扶基层院等相关制度的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开展调研活动,帮助解决难题,指导督促工作。坚持月例会、季点评、半年现场会、年度工作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分析问题,促进压力传递和争先创优,推动工作整体进步。选派6名同志上挂下派,在人才培养、业务建设等方面帮助基层院。对5个基层院开展巡察工作,实现基层院巡察全覆盖,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9条。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先后4次组织专项检查,促进规范和完善派驻检察室工作流程、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12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和“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并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4。深入开展 “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月”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听证、观摩评议案件庭审等300余人次。通过设立“淮检联络在线”微信公众号、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微信群等方式,编发推送信息170期700余条,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与服务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期待仍有差距,法律监督工作仍需强化;二是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需要更新和加强,制约淮安检察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依然存在诸多因素;三是创新创优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县区检察院之间发展尚不平衡四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增公益诉讼职能等变化后所带来的检察业务范围调整,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这些问题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2018年检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与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以“两个前列”为目标,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品牌建设为载体,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均衡充分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繁荣安康宜居文明美好淮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中精力促发展保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有关要求,深化“大走访大落实”“三进三帮”以及金盾护航实体经济、服务台资台企等工作;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要求,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助推美丽淮安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环境;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加强与监察委的协作配合,为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二是牢牢把握定位、深耕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不忘初心”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探索推进新型诉讼监督模式,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拓展延伸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突出改革引领、创新创优,着力打造检察特色品牌。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加强“一院一品”建设,进一步激发检察工作活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深化科技强检、久久为功,高位推进智慧检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应用的要求,大力推进项目开发、平台建设、系统研发等工作;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检务指挥中心的功能作用,提升打击犯罪、法律监督、司法服务的精准度和工作效果;坚持“建、用、拿、管”并举,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政务、业务、事务深度融合。五是注重夯实基础、增强后劲,不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深化党建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好班子”建设等为抓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继续通过学习培训、比武竞赛等方法,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巩固市检察院文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基层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淮安谱写新时代崛起江淮精彩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二六八”行动计划2016年初市检察院党组确定的引领未来3-5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计划,即围绕“整体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和“服务大局人民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两大目标,加强司法规范化、检务实战化、指挥一体化、管理信息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六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大局、惩治腐败、预防犯罪、法律监督、规范司法、改革创新、信息化建用、网上作战“八种”能力。 

  2.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补植复绿修复基地:市检察院分别于2017年9月份、12月份在洪泽湖古堰渔文化生态保护区和盱眙旧铺设立的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旨在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渔业资源、盗伐林木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集中通过增殖放流、补植林木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3.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建立的旨在防止发生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现象,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4.公益诉讼: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经检察建议督促后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5.暖阳之家:未成年被害人专门询问场所,内设有多功能大厅、调查取证室、情绪疏导室和心理测评室,以此推行一站式询问、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因司法办案尤其是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 

  6.聚焦“三提”主线、弘扬“三种”精神、强化“三从”举措大讨论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举措,“三提”主线即提升境界、提高标杆、提增质效,“三种”精神即“纤夫”精神、“店小二”精神、“工匠”精神,“三从”举措即从严治检、从优待检、从高赞检。 

  7. 青蓝结对:选聘优秀骨干检察官担任青年干警的导师,师徒结对、以老带新,促进青年干警尽快成长成才 

  8.“小课堂”建设:指由基层检察院或业务部门自行组织的,以提升素能、解决问题为目的,以法律讲堂、业务论坛、案件研讨等形式开展的培训练兵学习研讨活动。 

  编辑:淮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