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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建设 应处理好“想”与“干”关系
2021-03-04 09:31: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赵俊峰

  基层检察院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基层院建设应从工作布局、推动落实上,处理好“想”与“干”关系,充分激发基层发展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推动新时代基层院建设高质量发展。

  要敢想敢干

  解放思想,首先要“敢想”。不敢想,干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没有对象,没有动力。敢想,就是要大胆破除惯性思维,打破常规,要有“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气魄和豪情。

  但基层检察工作的“敢想”不是天马行空式的异想天开,必须紧紧把握当前基层检察院建设过程中面临着的“发展环境在变、时代要求在变”等“六个在变”客观形势的前提下,深刻认识到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已经在解决“有没有”需求后,进入“好不好”的阶段。敢干,就是敢闯、敢试、敢冒,敢于实践探索,不怕挫折、不怕失败。

  要会想会干

  什么是会想?就是要有对方向大势的把握能力。要观大势,找到、悟到精神要义,了解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民心所向,需要什么。这样才能把这些要求落到自己的工作中去。

  会干,要从“一盘棋”视野来看问题,要清醒地知道自己的检察院在全国全省全市的位次,要知道自己检察院的优势和劣势,要知道其他检察院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学习借鉴。切莫闭门造车、夜郎自大。只有把人用好,才能最大地激发一个单位的活力和竞争力,才能把基层检察事业干好、干得出彩。要注重策略方法。学会“弹钢琴”、学会借力,我们必须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开展好工作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目的。要解决好问题,要“勤干”。要把每一个理念、每一种能力、每一份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每一位干警、具体办案过程中。要紧盯工作中的短板问题,盯着薄弱点,一项一项健全制度,严格执行,认真改进。只有勤想勤干,才能真正上心用心,动真碰硬去补短板、强弱项,才能实现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