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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信仰法治坚守法治镌刻在心坎上
2021-03-25 09:1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季 军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的法治保障,只有在法治这个“最大公约数”下,人民群众才能享有更为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察机关作为和平年代面对“疾风”“烈火”最多的队伍之一,在履职中必须将信仰法治、坚守法治镌刻在心坎上。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检察机关,要抓好对党史、检察史的学习、研讨和培训,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坚守法治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过程中,将强化“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转化为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和行动自觉。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无论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以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实际行动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法与时转则治,司法理念必须与时俱进。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法律监督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整个“大盘子”中来推进、谋划和提升,从宏观上、总体上把握大局大势,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时才能做到精准制导、精准发力。要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党和国家今后工作的着力点与监狱检察工作的关联度,把强化刑罚执行公正、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等监狱检察工作,放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去思考和推动,将刑罚执行领域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才能在监督办案中体现对高质量发展的领悟和支持,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提升国家治理效能贡献力量。

  把司法为民践行到每一项工作中。“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当弘扬法治精神、树牢法治思维、坚守职业良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检察工作中认真落实到位,才能做到“融法理情于办案全过程”。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时,万不可孤立、片面、割裂地理解适用法律,不要认为符合某一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哪一习惯做法便是依法办案,便是落实了法治的要求。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需要我们把制约监督的政治责任、法定职责扛起来,既要防止“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要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以公正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自觉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一视同仁!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政法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但如果法律实施者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水源受到了污染,对社会公正将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对此,本次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是以延安整风精神,发现、揭露过去一段时期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存在的问题,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以务实的举措来整改提升,不断纯洁政法队伍、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就检察机关而言,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检察工作各个环节进行风险防范、权力制衡和长效管理,切实维护好检察队伍的肌体健康!每一名检察干警也通过本次教育整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