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淮检党〔2021〕19号文,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袁秋国同志任检务督察处处长,免去其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王裕峰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邹山中同志任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其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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