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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
2020-04-24 14:31:00  来源:淮安市检察院

  共性任务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教育处、各部门)

  2.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处、各部门)

  3. 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党委)

  4.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第一检察部、宣传教育处)

  5.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宣传,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律政策研究室、宣传教育处、各相关业务部门)

  6.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部知晓率和满意率,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的活动开展后及时报送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的图文资料;

  (机关党委、宣传教育处、各业务部门)

  7. 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利用单位展馆、宣传栏、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定期发布法治宣传内容或设置专栏;(宣传教育处)

  8. 完成市法宣办部署的其他工作,及时向淮安普法网报送工作动态。(宣传教育处)

  个性任务

  1. 重点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处、各业务部门)

  2. 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普法活动。(第七检察部)

  3. 推进淮安检察普法中心建设。(计财装备处、宣传教育处)

  4. 组织开展“八一”建军节送法进军营活动。(宣传教育处、相关业务部门)

  5. 重点开展送法进单位、送法进社区,根据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每季度提供一次相关图片资料。(机关党委、宣传教育处、各业务部门)

  6. 组织系统内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每月报送1篇以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积极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宣传教育处、各业务部门)

  7.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行动任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机关党委、宣传教育处、第七检察部)

  8. 协助组织开展第二届淮安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及“检校携手、学法战‘疫’”活动。(第七检察部)

  9.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宣传教育处、各业务部门)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