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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只废弃“毒桶”出现在黄河岸边……
2020-09-17 10:12:00  来源:检察日报

  □口述:山东省梁山县检察院检察官 吴恒运 整理:匡雪 康亭亭

  16只废弃“毒桶”出现在黄河岸边,给附近居民、游客带来生命健康威胁,也对黄河滩区及黄河下游生态造成安全隐患。我所在的山东省梁山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黄河河务部门积极履职,终于消除了隐患。

  7月8日,得知这些“毒桶”被无害化处理后,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黄河梁山段河道总长31公里,流经梁山4个乡镇,哺育着沿岸的70多万百姓。一直以来,我院都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作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今年,我院开展了“黄河行”排查活动,我和第四检察部的干警沿黄河各乡镇段进行了调研、排查。

  5月初,我们在黄河大堤梁山段黑虎庙程那里险工排查时发现,17号坝坝头北侧大约10米处堆放有16只废弃铁桶,旁边有两处散发刺鼻气味的深色液体倾倒物。

  “甲苯-2,4-二异氰酸酯。怀疑致癌;吸入致死;吸入可能引起过敏或哮喘症状或呼吸困难;对水生生物有害并且有长期持续的影响。”一只铁桶上贴着的说明让人触目惊心。

  我和同事穆玉军瞬间紧张起来,经过现场检查发现,其中10只桶内有残留液体,6只为空桶。从桶的形状、规格、材质等方面判断,应该是盛放同种产品的容器。

  由于该位置偏僻,现场遗留线索少,无法确定当事人。我院立案后立即向梁山县黄河河道主管部门——东平湖管理局梁山黄河河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联系有资质的公司、聘请专业人员对这些盛有不明危险化学品的废弃铁桶及倾倒的残液依法审慎处置,消除环境污染。与此同时,我院还要求河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消除监管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收到检察建议后,梁山黄河河务局立即向梁山县环保局申请应急转移这批危化铁桶。我院持续跟进,积极配合梁山黄河河务局向环保部门沟通了相关情况,促使该申请迅速获得批准。

  5月29日,梁山黄河河务局联系到有处理危险化学品资质的济宁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这批盛放危险化学品的废弃铁桶及地上倾倒物依操作规程安全及时转移至该公司,并正式委托该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这批危险品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已被妥善处置,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7月8日,我院收到了梁山黄河河务局对检察建议的正式回复。8月4日,我院与梁山黄河河务局召开座谈会,协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良性互动,通过开展业务交流、召开联席会议、执法信息共享等活动,奏响“保卫黄河”的大合唱。

  近日,我院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检查,倾倒在地面上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已妥善处置,确已整改到位。

  “我是黄河一滴水,流入四海不变色。”母亲河滋养着我们,而检察人也要同样以质朴的情怀、高度的责任担当,用法治力量推动黄河生态环境保护。这是使命,更是初心。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