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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检察履职“硬”守护生态“美”
2022-04-15 09:44: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洪泽是一座因湖而设、借湖得名,“漂”在水上的小城,水域面积占总面积55%。近年来,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始终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洪泽“生态福地”建设,推动省人大专题立法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牵头成立“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参与发布全国首部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报告文学《洪泽湖上》……

  能动履职做好“护湖卫士”

  洪泽湖采砂一度非常猖獗,在高额利润驱使下,湖面上曾聚集几百条采砂船,不分昼夜争相采挖湖底砂石。面对愈演愈烈的非法采砂情形,洪泽检察院主动与洪泽区水政、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针对办案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洪泽检察院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与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同时,联合水利、环保等8家单位出台《洪泽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建立起全省首个针对洪泽湖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机制。

  2014年以来,洪泽检察院先后办理涉湖环保领域案件67件68人,依法起诉全省最大在洪泽湖非法采砂的52人犯罪集团。

  针对洪泽湖横跨淮安、宿迁两市,多头协管无法有效集聚力量,湖区执法依据不足、处罚较轻等问题,洪泽区检察院结合办案收集第一手资料,以《洪泽湖区非法采砂问题突出危害严重应引起重视》为题撰写8000多字的报告,提出立法建议。最终,省人大在2018年出台的《河道管理条例》中增加采砂管理章节,专题立法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为推动洪泽湖采砂全面“清零”,453艘采砂船依法拆解奠定了法律基础。

  凝聚合力筑牢“绿色护盾”

  “惩罚不是目的,恢复良好生态环境才是重点。”2020年5月,洪泽检察院在“4·26”非法捕捞案发地老子山举行一场不起诉公开宣告,对其中涉案的2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提出“以劳代偿”方案,以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修复受损环境,释放司法善意。

  2020年7月,在洪泽检察院的倡议下,洪泽湖沿岸的洪泽、淮阴等2市6地检察院在洪泽湖畔成立了“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并联合签署《洪泽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联动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形成洪泽湖生态保护合力。

  为进一步做好跨区划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2021年11月,江苏、安徽两省检察机关齐聚洪泽开展“我们的家乡在洪泽湖上”公益保护活动,并召开环洪泽湖流域跨区划检察协作推进会,提升洪泽湖公益保护实效,形成全流域、跨区划保护合力,努力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

  以案释法奏响“法治强音”

  “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要从孩子抓起。洪泽检察院联合我们学校开展模拟法庭,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理念灌输给学生,让孩子从小在心中埋下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种子。”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中,洪泽湖高级中学副校长蒋永军深有感触地说。

  为了让生态法治宣传真正走进群众、深入民心,洪泽检察院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乡镇等巡回宣讲活动,积极推动生态法治宣传社会化。联合法院建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案发地开庭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渔民现场旁听庭审20余次。结合“263”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湖区学校开展普法教育23场,有效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为了提升法治宣传的社会效果,洪泽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拍摄反映洪泽多部门协力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微电影《较量》《温度》,分别荣获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故事”特等奖、优秀奖。参与创作的全国首部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报告文学——《洪泽湖上》于2021年11月份正式发行,该书获知名作家周梅森先生高度评价。(陈苗)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