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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在江里,根源在船上
2022-07-06 09:02: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后,我们将对趸船上的生活污水按时收集、及时转运处置。”近日,湖北省黄州石油趸18号船的工作人员对前来回访整改情况的浠水县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今年5月初,浠水县检察院在开展长江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长江沿线有两座趸船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长江,造成江水污染,该院遂及时进行调查取证。

  5月12日,该院依法对负有监管职责的浠水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公益诉讼立案。为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办案检察官与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代表进行诉前磋商,检察官结合法律法规指出其应当承担的监管职责。经过磋商,双方就该案中趸船生活污水直排长江问题整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6月13日,县交通运输局就整改情况向检察机关作出回复。目前,涉案的两座趸船均安装了生活污水存储装置,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办理了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据了解,该存储装置一次可存储生活污水3立方米,每3天转运一次,彻底实现了污水不入江、上岸即处理。(戴小巍、姚凯、杨锦煜)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