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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岂是天然垃圾场
2024-08-15 11:04:00  来源:检察日报

  “阿拉渔民靠海吃海,知道保护海洋的重要性,之前船上的废旧电池我们不知道咋处理,现在可以拿回来兑换奖品,一举两得。”近日,浙江省岱山县检察院联合海洋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走上码头进行废旧电池“归港”宣传,渔民们对废旧电池回收的做法赞不绝口。

  衢山镇是岱山县渔业重镇,现有渔民1.1万余名。近年来,随着帆张网、流刺网等捕捞工具的广泛应用,渔船电池(主要用于渔船网具桅杆处的灯具发光)使用量急速增长。衢山镇拥有各类渔船约930艘,全镇渔船每年仅1号干电池就要消耗近140万节。

  “受传统习惯影响,渔船上的废旧电池大部分被随手丢进海里,对子孙后代影响太大,加强实施废电池回收措施迫在眉睫。”今年4月,衢山镇人大代表向岱山县人大提交了《关于加强船(渔)用废旧电池等垃圾回收的建议》。根据岱山县检察院同衢山镇人大主席团签订的《关于推进海岛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该监督线索同步移送给岱山县检察院。

  “大海是渔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家园,不应成为天然‘垃圾场’。”收到监督线索后,岱山县检察院衢山检察室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情况,检察官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船老大。经过走访排查,检察官发现由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管理主体分散,且存在监管权与处罚权分离的情况,导致废电池污染环境问题成为“老大难”。

  “进入海洋的电池容易被海洋生物误食,损害生物资源,富集重金属的生物体如果被人类食用,也会引发中毒。”据专业人士介绍,如果经海水长时间浸泡,电池中的重金属也会逐步渗出,对海洋环境造成巨大污染,影响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5月8日,岱山县检察院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大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经过多次商讨,大家一致认为,应该对船用电池进行全流程监控,从购买、回收、无害化处理三个方面入手,形成公益组织批量购入电池—批发价出售给渔民—渔民使用收集—公益组织回收—统一无害化处理的“微循环”模式,确保电池出得去、回得来、销得掉。随后,岱山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推进废旧电池回收。

  7月初,在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推动下,衢山镇政府启动了渔用废旧电池回收项目,并设立渔用废旧电池回收中心,渔民可用废旧电池以出厂价换购同等数量的新电池,回收的废旧电池将统一交给电池厂方作无害化处理。

  为提高渔船参与电池回收的积极性,衢山镇政府还设立了积分制,对积极主动参与回收项目的渔船给予物质奖励。该项目启动后,衢山镇900多名船老大都积极响应,并签订了电池回收倡议书,预计每年可减少100多万节废旧电池入海。

  从检察官发现线索到制发检察建议再到全面整治,岱山县检察院和多个职能部门合力掀起的这场针对渔业废旧电池的整治行动,让船用废旧电池“归港”正成为一种新风尚。

  “渔船废旧电池入海对海洋生态环境会造成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效应,推动船用废旧电池‘微循环’,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值得推广。”全国人大代表、岱山抲鱼人渔业专业合作社党总支书记、理事长夏永祥对此点赞。

  记者获悉,下一步,舟山检察机关将依托职能部门正在建设的“海洋云仓”项目,在全市范围推广船用废旧电池回收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小岛检察官、东海渔嫂监督员作用,加大海洋保护宣传力度,引导渔民主动参与废旧电池回收及船上垃圾分类,努力打造“无废船舶”助力“蓝色海湾”建设。(范跃红、陈金泉、陈洪娜)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