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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文化凝聚规范司法的力量
2019-03-19 09:10:00  来源:检察宣传文化

  规范司法行为是保证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时期检察文化建设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检察职业素质建设,深刻转变司法理念,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改进司法作风”是“十三五”期间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而检察文化自信也就成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的坚强保障。

  笔者认为,检察文化自信应从以下几方面发挥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感召力:

  第一,价值文化自信,呼唤思想认同,明细执业思路。事实上,检察文化一经形成,就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推动力,更有效地把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检察工作所确立的总体目标上来,实现检察人员自身价值与检察人员群体价值、检察系统价值的融合统一。检察文化自信对于规范司法行为、打造过硬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夯实理想信念。通过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学做活动,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梦的理想指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外兼修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弘扬立足检察、胸怀全局的大局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思想认同、价值认同和职业认同。

  更新司法理念。引导广大干警准确把握当前司法环境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规范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可结合岗位素能、司法规范,全面开展全员性、普适性的司法规范教育;可结合工作场景、办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文艺汇演等活动,使参演干警、观众们犹如身临其境般感受办案过程的艰辛、困惑和喜悦,寄托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可组织梳理、编纂针对各类案件的办理操作标准化指南,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提升干警规范化办案素养和办案质量。

  第二,制度文化自信,呼唤以规促工,践行以规育人。规范行为的养成离不开合理的制度,而制度文化的最高境界是培养高度的行为自觉。要致力于将规范司法行为变成一种新常态,用潜移默化的方式,从制度层面把“规范”一词渗透到每名干警思想中,成为行为指南和行动自觉。检察文化自信重心下沉,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精细办事流程具有重要意义。

  着眼于建立针对性制度。要分析和洞察司法过程中一些制度存在的缺口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通过制度的建设、补充,不断优化制度体系,提升和强化管理效力。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用一个制度解决一类问题,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机制、质量考评机制和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并以细节的运用和支撑来保证制度的执行效果。

  着眼于狠抓制度落实。制度建设,贯彻执行是关键。采用不定期和定期巡查等方式,找准切入点,加强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制度落实措施,如加强违反制度惩戒措施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干警不愿为也不敢为,大力增强制度的约束性、实效性,促使检察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

  第三,环境文化自信,呼唤耳濡目染,突出榜样力量。要运用多种形象载体,展示检察机关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化追求,有效发挥检察文化自信的教育、引领、覆盖作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检察文化自信因地制宜,对于规范司法行为、提振干警精气神具有重要意义。

  高唱检察好声音。以报刊杂志、电视电台、宣传展板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微影视等“互联网+”新阵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互补互动的检察宣传格局,大力宣传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全面提升检察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发挥先进引领作用。树立“规范标兵”“公信个人”,号召检察干警“比、学、赶、帮、超”,不断锤炼品格、提高素养,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担当前行,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贯穿司法全过程,忠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以坚韧不拔的精神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