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八点半,准时到达办公室。刚倒了一杯水,电话铃就响了起来,各种文件、通知如约而至,徐保林的一天就在铃声中拉开了序幕……
彬彬有礼、时刻保持着笑容,言谈举止中,徐保林给人一种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感觉。作为“85后”,相较同龄人,他的身上多了一份踏实敬业和沉稳细致。
2011年,徐保林大学毕业后考入盱眙县检察院,先后在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案管中心等多个部门从事综合、业务工作。“在检察院工作近九年,我待过的部门很多,综合、业务都有。我是检察院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徐保林这样定义自己。
与“文”共舞 “责”字为先
谈起撰写公文的经历,徐保林对自己的第一篇文章记忆犹新:“原来我学法律,考到检察院是为了办案,‘半路出家’来搞文字工作,感到很茫然。记得第一次给领导写稿,刚提笔的时候真有点战战兢兢。”开篇的文字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总担心写得不好,达不到要求,找不到合适的感觉,最终他选择了一个“笨方法”:借鉴加模仿,为此他看遍了手头所能找到的所有讲话稿,“每天晚上睡觉做梦都是在改稿子”,写好一稿推倒重来,然后推倒再重来,“当时每天光倒废纸就要倒好几次。”
“‘责’字为先”是徐保林一直秉持的格言。将自己肩负的使命放在第一位,对自己写的每一个字负责,不惜为了推敲一两个字而辗转反侧,将严谨、踏实的作风贯彻始终。几年中,他几乎看遍了《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上刊载的每一篇文章,还特意准备了一个文件夹专门存放有借鉴意义的文章,方便随时查阅,他将这个资料库戏称为自己的“存粮”。
2016年3月,徐保林被安排到省检察院办公室跟班学习半年。“搞文字工作,最自豪的就是自己编发的稿件被上级采用、被领导批示肯定、得到推进落实。”经过系统认真学习全省相关综合材料,编发各类信息、文字稿件等,徐保林的稿件中有多篇信息被最高检、省委办公厅采用,得到最高检领导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
推陈出新 提升质效
由于工作的需要,2018年4月开始,徐保林开始负责案管工作。“当时我们盱眙的案件质效不是很好,因为刑检部门检察官运用案管大数据平台不习惯、不规范。心里暗暗定下目标,要减少通报,从基础抓起。”针对这一现状,徐保林与案管部门干警、技术人员讨论决定,从流程监控抓起,从人工提醒改为内网检务通、外网掌上通自动提醒抓起、从检察官个人提醒到检察官办案单元全员提醒抓起,与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开发运用了案件监督管理动态提醒平台。
“智能提醒平台运营以后,我们再无案件因流程监控问题被省市院通报,办案检察官的规范习惯正在慢慢养成。”今年1月,淮安市检察院在盱眙召开案件监管智能提醒平台推介会,该项工作得到全市检察机关推广运用。为人称道的成绩背后浸润了徐保林无数的心血。他深有感触地表示,工作后不比在学校,没有专门的时间来看书,所以要立足于工作,根据需要针对性地学习,案件信息化过程中的每一份调研都要反复打磨,确保信息化的精准、高效。
强化监督 实现共赢
“在案管也要办案,就是监督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情况,说的准确一点就是纠正检察官的办案习惯,所以有时候如何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检察官搞好关系,也很重要。”徐保林这样理解案管工作。
“我觉得这个案件影响是比较恶劣的,至少在这个村、这个乡镇都起到了不好的示范作用,我就去找承办检察官沟通,建议向当地发《检察建议》,应该加强社会治理与干部教育。”2018年9月,徐保林在对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时,发现虽然公安机关以涉恶案件提请逮捕,盱眙县检察院没有认定,但主要犯罪嫌疑人系盱眙县某乡镇村民委员会主任,后被法院判刑。
刑检部门收到案管建议后,遂向该镇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该单位能够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到位,后该镇政府作出书面回复,表示正在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整改,感谢检察机关及时建议提出对应措施。
“我觉得这就是双赢、多赢、共赢,我们案件办结了,但是事情不代表就结束了,能做的多做一些,能想的多想一些,会有更好的收获。”凭着青年人的朝气,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和对人民群众的热忱,说这番话时徐保林信心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