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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3年终回家
2022-01-07 14:56:00  来源:检察日报

  “姐,我到家了。我特意办了一个濮阳的电话号码,你一定要存一下啊!我会永远记得濮阳这个让我重生的地方。”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干警端木晓蓓接到一个电话。这个远在千里之外的电话是谁打来的?

  2021年11月5日,华龙区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件。案卷显示,犯罪嫌疑人小库(17岁,化名)是西北某省人,初一时辍学外出务工,后来到濮阳。因找工作无果,小库在濮阳市人民医院住院部楼道内借住多日。在三天未进食的情况下,小库忍不住将病人王某的2部旧手机盗走,并用该手机微信消费594元,用于吃住行等开支。案发后,两部手机均被追回。

  鉴于小库系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具有因生活所迫作案、已返还涉案手机、认罪悔罪等情节,11月12日,华龙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批捕决定。

  小库被看守所释放后,公安机关将其临时安置在隔离宾馆执行监视居住。

  小库的状况深深牵动着大家的心。公安机关加快办案进度,经补充侦查后,于11月16日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华龙区检察院第一时间通知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并通知团区委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详细了解了小库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作案原因等情况。

  通过深入了解,大家得知小库自幼就是留守儿童,父亲的棍棒教育使亲子关系僵化,再加上遭遇校园欺凌等经历,他14岁便辍学四处打工,无亲人、无朋友、无积蓄,性格孤僻,有抑郁表现。

  这不单纯是一个生活无着落的孩子,更是一个心灵创伤严重、急需治疗的孩子。华龙区检察院经慎重研究,决定尽最大努力帮助小库。承办人耐心对小库进行释法说理,并从思想上生活上亲情上予以正确引导,小库认罪悔罪,愿意给被害人打欠条,挣钱后及时赔付被害人的损失。承办人与被害人也进行了诚恳交流,并愿意为小库打的欠条作担保,被害人最终谅解了小库。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11月19日,华龙区检察院对该案举行不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华龙区检察院拟对小库进行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听证会后,该院对小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案子办结了,如何保证小库安全返回原籍呢?华龙区检察院一方面积极与公安、民政局救助站等相关部门联系,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小库父母的思想工作,小库的父亲最终同意来接小库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同时,该院帮助小库向区民政局申请到临时救助资金1800元。

  但是,小库父亲尚未赶到,小库所在的隔离宾馆按照防疫要求决定撤离,小库又没有住处了。鉴于此,华龙区检察院将小库安排在该院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观护室暂住。在观护室,端木晓蓓拿来棉服给小库穿,自费为其购置了鞋袜、生活用品等,陪小库一起吃饭聊天……慢慢地,小库展露笑颜。

  小库悄悄告诉检察官,以前他得过抑郁症,时常自残,在看守所时也出现过自杀念头。华龙区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经研究认为,帮助小库修复家庭关系迫在眉睫。11月30日,在举行不起诉宣告暨教育仪式时,检察官专门对小库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向其送达督促监护令,指出其监护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最后,小库的父亲终于认识到了过往的问题,当众承诺要反思自我、尽快改变。(张海燕、魏自民、王磊)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