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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涉案少年终于有了户口
2022-04-08 15:40: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经河北省涞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陈某说:“现在有了户口,以后我一定好好读书,再也不干违法犯罪的事了……”

  2021年6月,陈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涞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卷宗发现,陈某的个人信息部分被注明“无户口”。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得知,陈某母亲在生下陈某之前曾经离家出走,家人申请死亡宣告程序后其户籍被注销,导致后来陈某出生后一直未能办理出生证明和户口登记。陈某2岁多时,母亲又一次离家出走,沓无音讯。3年前陈某父亲去世,留下陈某与哥哥相依为命。

  “像陈某这种情况,属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要想上户口,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计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检察官说。

  2021年3月,未满16岁的陈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陈某和其哥哥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和哥哥系同胞兄弟。陈某家人带着报告去涞源县妇幼保健院,为陈某补办出生证明。但是,出生证明仅有父母栏,而亲子鉴定是陈某与其哥哥做的,无法证明陈某和其父亲或者母亲的亲子关系,陈某家人也无法提供陈某父亲或者母亲的身份信息。

  无奈之下,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在出生证明的“父亲”一栏填写了陈某哥哥小军的名字,意在让陈某有份出生证明。陈某拿着亲子鉴定和出生证明到派出所,却被告知亲子鉴定和出生证明明显矛盾、无法登记户口。自此,陈某的户口问题陷入了僵局。

  检察官找到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希望想办法更改陈某的出生证明。但是,县妇幼保健院提出了种种操作上的困难。检察官主动联系派出所,为陈某准备相关材料,该院主管副检察长亦与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沟通。2021年8月,经过两个多月的奔波,县妇幼保健院终于回复:争取把陈某的户口问题彻底解决。

  检察官跟进监督此事。2021年11月25日,陈某的出生证明终于办好了。2021年12月10日,陈某拿到了户口页,也申办了身份证。(肖俊林、王景齐)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