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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来,不再迷茫
2022-05-09 16:40:00  来源:检察日报

  听母亲说,我的出生给全家人带来了喜悦。但带着诸多美好祝愿的我,却没有长成他们期盼的样子,走了歪路,闯了祸,甚至还差点陷入深渊。

  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上初中后,我去了镇上的学校住读。由于长期不在父母身边,我变得越来越叛逆和不服管教,不仅学习成绩很差,还多次顶撞父母长辈。

  2019年,正在上初三的我“认”了一个社会上的人做“大哥”。受他和他的朋友影响,我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甚至偶尔跟着他们去收保护费,再到后面干脆就不去学校了。那段时间,日子似乎过得很潇洒,但其实我心里很不安、很迷茫,不知道跟着那些“大哥”这样下去会怎样。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2019年12月。那天“大哥”说要教训个人,要我在旁边站着“撑场面”。没想到,他们见面后发生争执,“大哥”用匕首把对方捅伤。见对方倒地,我吓得全身发抖,然后跑到一处小山包上无比担惊受怕地坐了一夜。第二天得知“大哥”被抓的消息,我主动选择投案自首。

  “我是你这起案件的检察官,你跟我弟弟一样大,也可以叫我姐姐……”几天后,我见到了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检察官姐姐耐心地给我讲了很多道理以及我的行为造成了哪些后果,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轻松,也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你就像一棵小树苗,只要牢记教训,今后走正道,就还可以做社会的栋梁……”时至今日,检察官姐姐的话仍让我倍感温暖。考虑到我是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良好,检察院对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8个月。随后,我在阳新县“新岸”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内接受观护帮教。

  考验期间,检察官姐姐和社工老师多次与我谈心,组织我们这些“迷路”的孩子们参加公园捡拾垃圾、养老院打扫卫生等类似社会实践和公益性活动。

  在社工老师和检察官们的教育下,2020年汛情期间,我主动参与县里开展的相关防汛和后勤工作,还受到了表扬,这更加坚定了我要从头再来的决心!

  经过了8个月的学习,我顺利通过了考察。在检察官姐姐的帮助下,我还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成了一名厨师。

  如今的生活很充实,我也在暗暗为自己鼓劲,决心要以自己的劳动为父母减轻负担。同时,我还有一个心愿,就是为检察官姐姐,还有帮教中心的老师做上一餐饭。谢谢他们挽救了我,让我不再迷茫。(张帆(化名)、刘怡廷、柯美中)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