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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律之光传承下去
2023-11-28 16:54:00  来源:检察日报

  多亏了检察官的帮忙,让我可以继续读书。而且在他们的关心帮助下,我的身体也不难受啦,再也没有上火。

  2006年,也就是我出生的这一年,父亲因车祸不幸去世。三年后,我的母亲将我送回爷爷奶奶家,之后她与他人组建了家庭。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母亲。

  我从小就是个坚强的女孩,虽然没有父母的庇护,但是在爷爷奶奶的守护下,依然自信快乐地成长着。我的学习成绩优异,虽然身在乡村,心中却有远大的志向,决心努力学习改变命运,通过自身拼搏日后让爷爷奶奶过上好日子。

  2021年,我考上了高中,这本该是件开心的事情,可是每个学期2000多元的学费,还有生活费,压得我们一家喘不过气来。我的奶奶没有右手、无法劳动,爷爷年逾七十,全家靠种地维持生计,难以继续支撑我的学业。而我的母亲生活也困难,无力履行抚养义务。今年7月26日,“走投无路”的我只好来到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求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困难。

  在了解我的情况后,滕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李莎立即与他们院的未检部门联系,决定由未检部门支持我们起诉我的母亲,追索抚养费并请求法院变更对我的监护权。次日,李莎阿姨和同事一同来我们家,走访核实家庭情况。虽然屋内简陋,破旧的家具屈指可数,但我依然很高兴他们的到来。我注意到,他们的目光在那面金光闪闪的“奖状墙”上停了很久。特别是看到奶奶失去右手的胳膊时,李莎阿姨的眼睛明显湿润了……

  “听说学校食堂里的辣椒酱是免费的,孩子为了省钱,每天晚饭都买两个馒头蘸辣椒酱吃,只求填饱肚子。长期下来,她的火气很大,加上学习压力不小,眼睛总是红红的,像得了‘红眼病’。”说到这里,奶奶开始啜泣。

  “如果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而辍学,俺和老伴都会很难过。”爷爷也哽咽地说。

  在了解我的家庭情况后,李莎阿姨与滕州市民政部门联系,一起确定了“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帮扶方案。她们一方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后向我们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另一方面将救助线索移送民政部门,督促民政部门及时落实对我的救助措施。由于我母亲的监护权被剥夺,我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目前我已经开始享受困境儿童救助政策。

  今年8月中旬,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奶奶告诉李莎阿姨,因为有了这笔司法救助金,如今我们家的生活条件有了改善,我再也不用为了省钱吃馒头蘸辣椒酱,“红眼病”自然就好了。而我,悄悄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努力考上政法大学,将法律之光传承下去!(梦梦(化名)、郭树合、姚媛)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