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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思瑶作为共青团北京市委“星光自护伴你同行”校园讲座活动专家讲师团特聘讲师,给北京市中科启元学校的学生们讲授网络自护相关知识。
【案情介绍】2019年至2022年8月,舒某在互联网上精心设计个人信息并伪装成未成年女孩,主动结识“同龄”女孩,在打造各种人设骗取对方信任后,通过交换个人信息、隐私照片、隐私视频三个步骤进行所谓的“闺蜜考验”,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让多名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平台发送裸露隐私部位等私密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向他人传播。
2022年7月,网络平台员工在日常巡查后台时,发现有用户在平台上向未成年人索要隐私内容,后向警方报案。舒某到案后供述,其通过上述方式“隔空猥亵”未成年人多达40余名。公安机关以舒某“隔空猥亵”女童立案,并商请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
办案人员发现,虽然舒某手机中有40多个以人名命名的文件夹且内含大量未成年人隐私照片及视频,但本案并无被害人报案记录。为进一步查实被害人身份,依法认定被害人数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警检联动、异地协作,通过技术手段碰撞比对出疑似被害人身份,然后奔赴全国各地查找被害人,并做好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系列工作,经赴9省14市16个区县调查取证,最终确认20名未成年被害人,其中19名被害人及其家长愿意配合作证。
海淀区检察院于2023年8月以舒某涉嫌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于2023年12月12日追加起诉舒某多起猥亵儿童及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并建议法院对舒某以猥亵儿童罪顶格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24年3月28日,海淀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与此同时,海淀区检察院一方面对涉案照片、视频采取阻断处理,另一方面以该案为启发建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治罪与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主动分析查找案件线索并成功查办其他相关案件,进一步实现打击与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
此外,为了呼吁社会关注网络“隔空猥亵”这一现象并做好防范应对,北京市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如在2024年暑期以“守护E安全护未同行动”为主题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宣传月活动中,办案检察官专门录制了《家长如何应对“隔空猥亵”》的普法微视频。
2025年1月7日,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作为“隔空猥亵”犯罪典型案件,入选2024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十大司法案件。
(整理:本报记者简洁)
【评析】作为近年来高发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之一,网络“隔空猥亵”虽没有直接接触未成年人身体,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伤害不容忽视。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数字赋能引导侦查,充分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定罪量刑情节,提出顶格处罚的量刑建议,显示出司法机关对于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拳出击的坚定态度。同时,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综合治理,推动平台落实网络保护主体责任,通过法治进校园、线上微课堂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既对潜在的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也助力公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该案的办理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细致审查电子数据,综合认定情节恶劣。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在案证据,细致梳理舒某侵害未成年人的数量、被害人年龄以及实施猥亵的时间、次数、手段、后果等,综合认定其手段恶劣。对于舒某传播被害人隐私照片、视频的行为,虽认定尚未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检察机关将其作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予以评价,最终实现对舒某猥亵儿童行为的顶格量刑。
二是坚持打击与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综合履职,同步开展有针对性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对心理创伤严重的被害人及其家长开展心理疏导,为经济困难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和小额爱心救助,委托技术人员对舒某储存和发布的照片、视频阻断处理。同时,针对案件呈现出的一对多、行为难以被披露的特点,检察机关专门赴网络平台企业调研座谈,建立强制报告义务履行及线索移送机制,帮助企业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风控大数据模型。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检校家社”共育,画好网络保护同心圆。检察机关依托检教共建机制,与区教委、团区委合作开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精品课程;依托社会支持体系,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依托舒某案开展防范“隔空猥亵”专题普法,助力提高防范“隔空猥亵”意识,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相关普法微视频全网点击率达1亿+。
(点评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思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