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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抚养费终于拿到了
2025-03-13 09:4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报通讯员 常兆 张莹

  “原本以为这部分钱要不来了,没想到一分不少地打到了我的银行账户,而且现在会按时足额收到抚养费,非常感谢检察官……”近日,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民事行政部门干警,对一起职工追索子女抚养费案件进行回访时,电话那头传来当事人石某的感谢。

  原来,石某与任某于2011年经他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女贝贝。2015年初,双方感情破裂,任某出走,贝贝与石某一起生活,石某起诉任某每月给付一定抚养费至贝贝成年。2015年4月,法院判决任某自2015年5月起至贝贝独立生活之日止,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任某在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未履行抚养费义务。石某于2016年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任某给付抚养费4000元,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对任某名下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4月,洪泽区检察院在小额标的终本案件专项督查中,发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问题,遂依法启动监督。民事行政部门先后向法院调取审判、执行案件卷宗,走访了解贝贝生活及任某收入情况,并查询任某银行开户及流水信息。

  经调查核实查明,法院于2016年6月24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自2016年10月份至今,任某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账户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鉴于本案被执行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洪泽区检察院遂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财产全面开展调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依法对任某恢复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破解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难题,2023年至今,洪泽区检察院坚持以点带面,开展为期2年的未成年人抚养费未执行到位民事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对近10年来27件未全部执行到位的抚养费纠纷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发现3起类似案件,共帮助未成年人执行到位欠付抚养费2万余元。

  编辑:朱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