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反腐观察(之二) 机构与民众同发力 织密反腐社会大网
2018-04-24 09:01:00  来源:检察日报

   

德国反腐观察(之二)
机构与民众同发力 织密反腐社会大网
 
季美君

  德国的反腐败机构众多,可以分为政党内部、议会、行政机关内部、司法机关以及民间等多种类型。这些机构各司其职,又互相配合,共同为打击腐败行为、建设廉政国家而出力。这些机构在查处腐败案件时,可谓“殚精竭虑”,因而,它们积累的不少有益经验也可为其他国家所借鉴。

  一是公务员队伍入口严格。在现代社会,无论哪个国家,其公务员队伍都是相当庞大的,而履行公职的公务员,其行为是否廉洁将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风气。德国在招录公务员时非常严格,除了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外,还要宣誓效忠国家、严格遵守《公务员行为守则》。在任职期间,公务员每年都要与所在单位签订一份廉政合约,承诺廉洁奉公。此外,《联邦政府官员法》对政府官员的义务、升迁、住房、福利等都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强调公职人员包括其家属不得接受来自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与职务有关的馈赠或礼品。

  二是强调公务员履职透明。德国特别强调公务员在工作中所有行为要透明,防止暗箱操作;领导与被领导者之间要互相信任,涉嫌违法违纪界限模糊的事儿,要及时汇报;在生活中,要接受周围民众的监督,如公务员的消费超出其正常收入、接受公司的宴请、对不相关的事儿特别关注或为某一企业大说好话等等,一切不合常情常理的事儿,都有可能会受到举报。如2012年初,德国总统武尔夫的辞职就是因其涉嫌腐败的事儿。起因是他从富商那里得到低息贷款并隐瞒(大约便宜0.5%),被媒体报道,事后他曾打电话威胁,继而媒体就穷追不舍挖出他在任下萨克森州州长期间,曾与一些企业界人士交往密切并有经济瓜葛;在参加慕尼黑啤酒节时,曾接受一位电影制片商为其升级的套间,以便保姆居住,等等。就是这样的一些“小事儿”,武尔夫因而丢掉了总统的宝座。事实上,德国的反贪部门对匿名举报非常重视,认为这种举报很有可能是来自同行、同事或知晓内幕的人,所举报的内容真实性大,可以有效揭露腐败行为,并防止恶性腐败案件的发生。也就是说,身为公务员,在德国,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必须规规矩矩,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方方面面的各种约束。

  三是对腐败行为处罚严厉。多年来,德国民众普遍养成了以诚信为荣,以腐败为耻的社会氛围,对政府官员包括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可以说近乎完美。在德国,作为公职人员,受贿25欧元就可立案,超过35欧元的就会被判处监禁。对受贿者,其刑罚为罚金和监禁,可以单处或并罚,监禁的刑期为3个月至10年。有的州甚至将受贿仅处罚金刑的金额定为5欧元,连续三次受贿超过10欧元的,就被开除公职。如慕尼黑市政府规定,其所隶属的官员和职员收礼超过15欧元就算受贿。可见,德国人对受贿者处罚的严厉。换句话说,作为公职人员,国家已向你支付足够的报酬,是吃皇粮的,就不应该贪一分钱,这是德国的一条基本准则。

  四是重视预防工作。惩治腐败,严厉打击只是事后的一种补救手段,更为重要的是完善各方面的机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德国在预防腐败方面的做法主要表现在:德国所有的学校教材及公务员教材中都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要内容予以宣传,规定负有反贪职能的警察每年要花20%的精力来从事预防工作。如法兰克福市反贪局,每年要举行反腐败情况介绍会,以此来扩大反腐败的社会效果,提高公众对腐败的敏感度,同时也对官员们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举办各种研讨会、培训班、讲座等,经常性地对相关人员进行预防腐败教育;将反腐法律法规汇编成书,借助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公务员们要廉洁奉公;各行业还根据自身的特点,加强腐败预防工作,提升本行业的拒腐防变能力。

  事实上,德国民众除了做事严谨这一传统习惯外,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也是一大习惯。德国的整个社会就是一张监视网,新闻记者的无孔不入、大众雪亮的眼睛等等,都成为腐败者的强大克星。官员,尤其是位高权重的官员,一旦以权谋私,刚刚露出点苗头,就会遭到舆论的严厉批评和民众的强烈指责。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