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杨建:纸上富贵敌不过真金白银
2018-05-07 14:25:00  来源:正义网

   忏悔人:杨建

  原任职务:四川省达州市副市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犯罪事实:2000年至2009年,杨建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土地划拨、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774.18万元、美金3.5万元,有人民币354.5万元、美金1.39万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判决情况:2011年8月24日,成都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杨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不能仿效父辈做苦行僧 

  在现实生活中,对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我没有站在共产党人的立场上用政治的眼光去看待和批驳它,我的思想天平反而因此发生了倾斜。

  在派驻沿海工作期间,我经常吃的是方便面、盒饭,当时对一些商人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羡慕不已。1994年回到四川后,看到昔日一些素质不高的人利用各种途径摇身变成了商贾大款,我感到十分失落。我心想,一个干部要想进入市级领导班子需要付出多少辛劳和汗水,而这些大款金钱和地位得来的是那么容易。我错误地认为,自己不能再仿效父辈做苦行僧。“精神财富、高尚情操”等干部的基本准则要践行,但那只不过是纸上富贵,在现实生活中敌不过真金白银。我认为,领导干部充满激情地干事业是本职所在,但顺便为自己捞些利益也无可厚非。因此,我得出了“既为民亦为己”的错误结论。这种政治上的糊涂直接导致了立场改变,我犯罪生涯的思想基础由此而奠定。

  在四川省开江县任职期间,有两个老板分别送给我现金5万元、10万元。我明知违纪违法,但几经推辞后贪欲占了上风,还是收下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心中惶恐不安,觉得良心受到了谴责。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不安和自责也随之消失,只留下占有欲满足后的喜悦,这是我迈向犯罪生活的第一步。

  “四个凡是”让我走向深渊 

  到渠县担任县委书记后,自己还算谨慎,但这种谨慎已不是自觉执行党纪国法的行动,而是惧怕,担心自己出事。

  然而,时间长了,见没发生什么事后,权力和利益的交换再次促使我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我总结出,对于“好处”,只要做到“四个凡是”就没有事。凡是亲手提拔到重要岗位且来往密切的干部送来的钱财是稳妥的,不会出事,放心收下;凡是求我办事或谋求职务的人送来的钱财一概不收,以免出事;凡是干部送来的钱财礼金可放心收下,我认为他们素质较好,不易出事;凡是与包工头的交往,要慎之又慎,避免落入圈套。这“四个凡是”让我在利益面前变得如此“游刃有余”,也让我走向了犯罪深渊。

  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我收受贿赂的频率越来越高,个人资产迅速增加。对金钱的崇拜必然导致生活的腐朽,那时的我时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离开渠县时,我还自鸣得意,认为自己在渠县三年时间里政绩突出,个人也得到了实惠,实现了“既为民也为己”双丰收。现在回想自己在渠县的所作所为,对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损害之大、对渠县干部队伍负面影响之广之深是难以估量的。

  到达州任职后,我十分羡慕花天酒地、挥金如土的生活方式,那时,贪欲已经彻底占据了我的灵魂。我一边凭着惯性工作,一边疯狂地敛财以满足贪欲。我认为,一是我办的事都是按程序办的,拿得上桌面;二是我从不与人在办事前商谈利益,不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与商人作交换;三是事成后不伸手索要,给与不给、给多给少凭对方意愿。有了这“三是”,我问心无愧。现在检讨当时的想法,真是极其荒谬,其实质是在合法外衣掩盖下的犯罪,以至于连“问题”商人我都能和他推杯换盏,接受其重金贿赂。

  现在我不断地反省自己,一些似曾相识的人生哲理在鞭挞拷问着我的灵魂。我曾经是一个满怀理想信念、对革命事业充满激情的热血男儿,如何却变成了人民的罪人?

  廉洁自律对我只是一种奢谈 

  走向犯罪后的我再也不顾“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了,廉洁自律对于我只是一种侈谈,我心中唯一的警戒是惧怕党纪国法的威严。在渠县、在达州,我也曾力拒过多次贿赂。但那已不是党员的自律行为,而是怕出事。世界观的改变和金钱的累积相互发生作用,加剧了我滑向犯罪深渊的速度。

  多次作案的成功,使我敛财达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尤为明显的是,在达州工作的几年间,我与人的交往不避影响,收钱不分对象,党纪国法在头脑中荡然无存,心中只为一个念头:加紧敛财以便自己退下来以后能过优裕富足的生活。我的不良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和上级党组织的警觉。这正应了一句俗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我自然逃脱不了被查处的结局。我辜负了党的培养,自毁了前程。

  我现在已幡然醒悟,我愿以我的生命向党表露心迹,在今后漫长的铁窗生涯中,不断地躬身自省,认真改造思想,让被魔鬼偷去的灵魂重回到我的躯壳。我在这里也奉劝那些已然犯错或犯罪的干部: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编辑:孙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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