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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鹏:出了名的“真把式”
2021-04-02 16:47:00  来源:检察日报

  “论坛上有群众反映城郊乡一养猪场直接向黄鸭河排放污水,黄鸭河可是县城人民的水缸,得尽快去核实一下。”不久前的一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河南省南召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史鹏就叫上同事一起出发了。

  不论是工作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史鹏都有个雷打不动的固定动作:到县政府网站县长留言箱和南召论坛上“溜达”一圈。说起在网上东逛西逛,他与很多人有着不同的目的——只想从海量信息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守护自己的家园

  大宝天曼景区位于南召县乔端镇,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之一,被誉为“天然物种基因库”“中州绿色明珠”。2020年5月,南召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该区域非法采挖高岭土,把好端端的山挖得“千疮百孔”。

  “旧账还没还完,怎么能再欠新账!”史鹏这样说,是因为该区域及周边范围内各类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较早,历史遗留的生态欠账较多。他立即向院领导汇报,然后带上同事去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2015年至2019年,周某未经许可,以种植林木花卉为名承包了南召县乔端镇某村村民的自留山,实则非法采挖高岭土矿产资源,出售牟利。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自2015年起连续3年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周某在缴纳罚款后仍然断断续续开采,造成山体大面积裸露,地表植被毁损,水土流失严重。

  “周某擅自改变土地性质,非法采矿屡禁屡犯,原因有二:一是自然资源部门未全面履行矿产资源监管职责,二是未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的监管职责。”史鹏一语道出问题的症结。2020年7月14日,针对监管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南召县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非法采矿行为,对周某的非法采矿行为依法处理,并依照相关规定督促当事人对被毁损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当地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南召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班进行核查,现场扣押了周某的全部机器设备以及未销售的高岭土近5000立方米,作出没收非法所得10.9万元、罚款3.3万元的处理决定。

  案件办到这里,史鹏没有就此放手,而是继续对县自然资源局履职情况以及周某复垦情况进行跟进监督。2020年9月,按史鹏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设计单位制作了环境恢复方案,成立了由史鹏任组长的监督小组。目前,涉案山体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正在按计划进行中。

  近年来,史鹏通过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督促恢复和修复被毁林地500余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面面积10余亩。“这些事都是出力不讨好的,你为啥要干呢?”面对这样的疑问,史鹏的回答简洁明了:“我们这‘三山六水一分田’,保住绿水青山就是守护自己的家园。”

  一盯到底是习惯

  南召是典型的深山县,也是全国19个柞蚕基地县之一,一直流传着“种地吃饭,养蚕花钱”的农谚。南召县柞蚕都放养在山坡、丘陵的柞树上,蚕儿吃柞叶、喝露水,易受病虫害影响。

  2020年7月,史鹏在山区办案时,发现该县板山坪、留山、白土岗等乡镇深山区出现了“夏林冬景”的现象。经询问,是深山区的栎树林出现大面积病虫害。为摸清情况,史鹏和同事一起下乡,发现有关部门对此“早就知道”,只是考虑到现在养蚕的农户不多,就没有特别重视。

  “群众利益无小事。再说,一个乡镇可能没有多少蚕农,但全县范围内蚕农数量就不是小数目了。”史鹏把想法汇报给该院检察长韩超,得到大力支持。他和同事一起去山区调查,摸清蚕农底数,又联系林业、蚕业部门咨询专家,最终确认虽然近年来蚕农人数有所减少,但全县从事蚕业生产的农户仍在500户左右,养蚕效益仍然可观,依然是山区农户的一项主要收入来源。

  2020年8月12日,南召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林业保护职责,制定科学防治方案,全面准确排查辖区虫害区域,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检察建议发出后,史鹏还坚持连续一周对林业部门的飞防灭虫作业进行跟踪监督,直到重点区域作业结束。由于防治及时,该县2020年秋季蚕业生产喜获丰收。

  “不嫌麻烦,一盯到底,是史鹏的办案习惯。”韩超说。

  2020年9月,在办理县住建局怠于履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建议发出后,史鹏得知因住建局事前与水利局沟通不畅,检察建议在落实中遇到困难,便积极与水利局相关负责人沟通,会同两家单位工程人员,利用两天时间,对照工程设计方案,对相关管网规划线路布局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最后,两家单位密切合作,将地下管网建设施工方案进行相互结合,优化设计,切实保障城市排污系统规划的科学合理。“该案的办理既维护了群众利益,保护了生态环境,又倒逼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高。”全国人大代表赵昭对该案给予高度评价。

  能说会练“真把式”

  俗话说:光说不练假把式,光练不说傻把式,会练会说真把式。从南召县检察院到整个南阳市检察系统,史鹏都是出了名的“真把式”。

  今年40岁的史鹏,是南召县检察院最年轻的检察委员会委员,不但业务能力强,善于办案,而且检察理论功底深厚。他曾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20年荣立个人二等功,被南阳市检察院授予“办案能手”“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

  2018年8月,河南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中原”集中巡讲活动,史鹏受邀参加首批巡讲。巡讲中,他结合自身从事民行工作十一年积累的丰富经验,总结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遇到的问题,介绍了南召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做法,并结合具体案例讲述了这项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状,受到听众一致好评。

  工作中,史鹏还喜欢搞创新。他主导设计运行的“民生检察App”是南阳市检察系统首个服务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程序监督的综合性智能手机软件,破解了公益诉讼“线索收集难”“证据固定难”两大瓶颈,是基层院创新工作的典范。作为检察院课题组主要成员,他连续两年承担最高检科研课题,确保两个课题顺利结项。2021年,他申请承担的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公益诉讼证据问题研究》两个课题已进入立项审批程序。(刘立新、王天润)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