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徐梅梅 本报记者 郎建强
与“检察蓝”结缘,是在2015年的夏天,那一年,检察院、公诉人、法律监督、公平正义……这些语词,于刚刚走出法律院校的她而言,就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时光漫漫,已走过9年从检路的她,已在一本本卷宗、一次次庭审、一场场法治宣讲中,逐渐明白这一袭“检察蓝”所承载的检察担当、法治信仰。
她是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陈舟远,她先后在公诉、侦查监督、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工作,获记三等功两次,获评镇江市“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案例撰写标兵、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带领部门成员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
比赛初露锋芒
2021年5月,陈舟远因在全市案例撰写竞赛中取得了较好成绩,被列入参加全省首届案例撰写竞赛的集训名单。在这段“996”的集训时光里,她认真分析自身长短处,有的放矢地制定备赛计划,保证复习科学高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每一批指导性案例以及省院公告案例她都认真研读、仔细揣摩、细心品味,并与备赛小伙伴共同交流研讨。在最后的比赛中,她与来自全省各业务条线的57名选手同场竞技,完成阅卷审查和一篇指导性案例的撰写,通过10小时的鏖战,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案例撰写标兵”称号。
她说:“这次比赛是我从检以来的一次检验,更是新的起点,挥别纷繁过往,我深知成为一名优秀检察人于我仍是一条需潜心修炼的漫漫长路,我将以镇江检察的优秀同仁们为榜样,满怀激情、饱有匠心地奔赴下一场山海。”
转型“儿科医生”
2021年9月,陈舟远从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检察部调整至未成年人检察部工作。相较于刑检工作,未检除了司法办案和诉讼监督职能外,还承担着帮扶教育、预防犯罪等社会职能,以实现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终极目标。为尽快适应未检工作理念、办案模式,她主动承担部门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体悟、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办理的施某某负有照顾职责人员性侵案入选全省刑事检察“精品示范庭”。
面对涉罪未成年人,她带领部门成员针对不同致罪因素,量身定制矫治措施,创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矫治过程,既帮教于行,更帮教于心,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因受不良朋辈影响而犯罪案件中,她以“杵臼之交”“管宁割席”等典故和“狎昵恶少,久必受其累”等古语,告诫涉罪未成年人慎交友、交好友,撰写的训诫词获评省检察院优秀法律文书。面对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她联合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针对性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综合救助,提升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力度,所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被侵害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跨界”法治老师
预防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为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陈舟远带领团队成员与区教育局会签《关于加强京口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细则》,实现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以教为媒、以法润心,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体验、“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为孩子们点亮成长路上的法治“航标灯”,所撰写的一篇法治讲稿获评省政法系统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成果二等奖。
积极创新普法模式,在学校周边设置检察宣传驿站,以滚动播放普法视频、定期投放普法资料等方式,提供全天候“自助式”普法服务,获《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从检9年,陈舟远走得踏实笃定、从容芬芳。从检故事仍在书写,她将依旧保有少年侠气,亦存柔软心肠,心中有正义之火,眼中有公平之光,初心不改、坚守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