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李瑾:“有守有为”的“民检人”
2025-02-13 14:5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通讯员 丁铁成 本报记者 郎建强

  李瑾,盱眙县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从检以来,一直在第五检察部从事民事检察工作,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型民事检察案件。她曾被评为“盱眙县信访先进个人”,所在“民事虚假诉讼团队”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撰写的文章获评省级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三等奖。2023年度因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盱眙县“十佳政法干警”。

  跨越千里传递检察“温度”

  积极履职,让法律更有温度。何某是一名退伍军人,其因执行款未及时发放及利息问题多次信访,并向盱眙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李瑾全面审核原案卷宗,对发现存在的违法情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同时,她远赴千里开展调查。通过当地人武部、所在社区和家庭走访等方式,核实了何某退役军人的身份,且了解到其目前一人生活,身患多种疾病,需长期服药,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联合控申部门对其开展司法救助。随着执行款和司法救助款的先后到账,何某同意结案,并签署了息诉承诺书。

  不负法律亦不负检徽

  精准监督,主动延伸检察触角。一方面,坚持“一案多查”机制,做好深层次监督工作,充分运用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针对吴某控告案,李瑾通过调取联系记录夯实证据链条,查明违法送达行为剥夺了吴某应诉、上诉的权利,通过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启动纠正违法程序。另一方面,在办好案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将个案监督效果延伸至该类社会问题的系统性和根源性治理。重点关注疑似职业放贷人问题,并对此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为民司法中的群众贴心人

  初入检察院,李瑾立志要做仗剑行走的“女捕快”,却成了静默无名的“民检人”。她认为,既来之,则安之。既然踏上了这个工作岗位,便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不容辱没的使命。吕某是民事监督案件的申请人,刚来时情绪异常激动。接下案子,李瑾认真梳理案情、逐一分析诉求。查明情况后,经过耐心沟通释法说理,吕某解开了疑惑,心态得以缓和。离开时,吕某给了她一个拥抱,笑着说:“谢谢你好好地听我说完心里的委屈。”在李瑾看来,办案不是以检察机关的角度机械地解释法理,还要告诉申诉人,日子向前走,人也要往前看。

  有前辈曾对她说过,民事检察人就是从人民中来的。当法律受到挑战,人民权益受到威胁,要用检察监督守护公平正义,也要用良知温暖人心。她明白,从检之路,只有不断拷问司法良知,才可能实现有良知的司法。

  编辑:朱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