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区有个“紫藤检爱团”
2016-12-11 14:56:00  来源:

   新闻背景:2014年5月,江苏省洪泽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推出“1+3+N”未成年人关爱帮教模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淮安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

  记者:构建“1+3+N”未成年人关爱帮教模式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韩少芹:近年来,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因长期在湖区从事生产,湖区渔民未成年子女缺乏必要的监管和教育,处于“家庭管理真空”状态。一些留守未成年人结交社会闲散人员,经常出入KTV、网吧等娱乐场所;一些未成年少女在娱乐场所遭到成年人骚扰后,不知如何正确保护自身权益,而是采取极端手段,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为给这些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保护,我院结合本地实情,探索推出“1+3+ N”未成年人关爱帮教模式。

  记者:“1+3+N”指的是什么?

  韩少芹:“1”是指通过挑选15名青年干警组建“紫藤检爱团”,打造一支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队伍。“3”是指创设“紫藤”成长驿站、“紫藤”健康成长基金、“紫藤”移动普法平台,三大服务平台,不断丰富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载体。“N”是指整合政府和社会多方力量,打造符合本地实际和青少年需求的社会关护网络体系——“紫藤”社会关护网。

  记者:通过“紫藤检爱团”开展了哪些工作?

  韩少芹:我院联合教育局按照行政区划在全县15所学校设立“紫藤工作站”,每名“紫藤检爱团”成员负责联系一所挂钩学校,负责该区域青少年法律维权、法治宣传、预防犯罪、判后回访等工作。集中开展为留守少年配备代理监护人、法治教育引导员的“代理家长接力家庭关爱”等活动,为600多名渔民子女配备专(兼)职帮扶人员。同时,专门设立“紫藤守护档案”,将湖区留守少年纳入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详细记录帮扶未成年人的工作情况。

  记者:如何聚集社会力量编织对未成年人的“关爱网”?

  韩少芹:我们与县团委、妇联、关工委等16家单位共同签订了《重点保护青少年护航工程》方案,安排街道社工和法律工作者为青少年讲授法律和自我保护知识,利用特殊节点,开展专项帮教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校园周边专项检查16次,组织社区讲座150余次,到学校和社区开展帮教活动70余次,在全县9个乡镇100多村(居)选任“紫藤”观护员120余人,初步实现了“关爱网”的全覆盖。

  记者:举个例子说明“1+3+N”模式是怎样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的?

  韩少芹:小茗(化名)是“紫藤守护档案”中的一名观护对象。2015年7月初,小茗和朋友在一家酒吧玩,因琐事与吴某发生口角。小茗打电话给杨某,称自己在酒吧被欺负,要其帮忙出气。杨某找来多名社会人员来到酒吧,见有了帮手,小茗拿起酒杯砸向吴某并多次踢打对方。杨某等人与吴某发生冲突,导致吴某轻伤。小茗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案发时小茗未满18周岁,出于挽救目的,我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安排一名“五老”人员、一名青年志愿者(代理家长)和一名“紫藤检爱团”成员对其进行帮教;我院还发出禁止令,要求小茗不得再出入酒吧等娱乐场所。针对其父母监管不力的情况,发出“家长责任书”,要求其父母加强教育和监管。近日,小茗的爷爷通过“紫藤守护家长”微信群向干警反映,小茗现在很听话,再也没有和社会上闲散人员来往,学习也比以前认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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