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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县两级院联合救助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
2021-05-10 15:03:00  来源:检察日报

  5月8日,淮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长根、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冀益斌在涟水县院检察长龚怀军、专职委员陶书祥的陪同下,前往涟水县红窑镇颜下庄村颜某某家中,对其发放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2020年8月21日,在涟水县红窑镇天之源浴室吴某因琐事与颜某新发生口角,持水果刀将颜某新捅伤,后颜某新因抢救无效死亡。其父颜某某在颜某新死后未得到任何赔偿,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难。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救助线索,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快速拨付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后经回访发现,该5万元司法救助金无法帮助其缓解家庭困境,颜某某家仍然处于贫困之中,遂立即向市院汇报,申请联合市院对颜某某家开展司法救助。经市院领导研究,同意对颜某某再次救助5万元救助金,以缓解其困难。

  通过两级院联合开展救助,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及时帮助了贫困被害人家庭有效渡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生活,充分体现出检察担当和检察温度。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