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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淮水安澜勾勒“水上城市”最美生态
2023-10-30 11:25:00  来源:检察日报

  “一城古迹半城湖,秋日水韵添新意。”坐落于古淮河与京杭大运河交汇点,地处中国南北分界线秦岭至淮河一线上的江苏淮安,是一座不折不扣的水上城市。辖区水域占市域面积的四分之一,洪泽、白马、高邮、宝应四个大中小型湖泊镶嵌其中,大运河、里运河、盐河、古淮河等多条河流穿城而过。河湖众多、水网密布的淮安,肩负着国家大运河文化带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的双重使命。

  今年以来,淮安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聚焦河湖生态保护,坚持创新机制、能动履职、一体修复,“河湖安澜”勾勒出最美生态底色。

  协作创新,一体化保护

  洪泽湖、白马湖横贯淮安、宿迁,高邮湖、宝应湖连接扬州、淮安,淮河、大运河连通苏鲁豫等数省。如何实现跨区域河湖保护,统筹做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淮安市检察机关以加强区域协作为抓手,统筹多方力量,探索出一条生态检察合作保护新路径。

  2019年8月,由淮安市检察院首倡,江苏省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宿迁、徐州等8个市级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和文化遗产联动协作保护机制的意见》,率先成立“大运河保护同盟”,聚力保护千年运河。2020年7月,又是淮安市检察机关首倡,淮安、宿迁两市的洪泽、淮阴、盱眙、泗洪、泗阳、宿城6地检察院携手成立“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会签《洪泽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联动协作机制》。

  以上述两个联盟为平台,淮安市检察机关改变以往单兵作战模式,围绕洪泽湖、大运河里下河(段)等重点水域的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不断强化区域间检察联动,着力解决跨区域河湖“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问题,进一步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

  在强化检察内部联动的同时,淮安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托属地政府全面落实“河长制+检察长制”工作部署,出台《全面建立“河长制+检察长制”协力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工作方案》,常态化推进“生态保护司法绿坝工程”,建立完善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努力构建和深化跨系统、跨区域、跨部门的河湖公益保护大格局,切实增强河湖保护聚合效应。

  不断深化的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真正实现了乘法效应,使涉河湖环境保护案件办理质效大幅提升。据统计,2020年以来,淮安市检察机关先后办理涉河湖类公益诉讼案件150余件,提出检察建议136件,3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能动履职,高质效办案

  金秋时节,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枫叶逐渐变红,霞红、橙红、绛红、金黄……层林尽染、山水相映,水鸟、野鸭惬意地觅食。水清岸绿的美景,让人想象不到这里曾经一度围网密布船难行、水质恶劣不可闻。

  2020年4月,金湖县检察院在开展河湖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调查走访时,发现白马湖退水闸旧址至避风港一段连通水域水质较差,相关区域存在多个水上餐厅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排入湖的情况。通过向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该院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坚决整治超标排放。经过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重新修订了湖区长远发展规划,依法拆除违规餐饮船3艘,改造符合生态要求船只7艘,建成日处理能力达100吨的污水处理站1个。为巩固湖区治理成效,该院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政府专门成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巡查,对村居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控。2020年12月,白马湖湿地公园入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国家湿地公园名录。

  借鉴白马湖湿地保护案件成功办理的经验,淮安市检察机关开启大运河、洪泽湖、古黄河等重点水域非法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问题公益诉讼治理专项行动。两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无人机3D建模、环境保护电子地图、流动快速监测站等新技术,构建起集案件线索收集、调查取证、指挥调度、分析研判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公益诉讼调查指挥系统,先后发现涉河湖污染线索58条,开展调查取证20余次,参与开展专项整治15次,督促拆除影响河湖生态环境违章建筑17座、违法餐饮船13艘,监督清理违章垃圾堆放点29个、污染物36715吨。

  一体修复,可持续发展

  “我们近期巡查时,在洪泽湖部分水域发现一定规模的中国淡水蛏,个体大小在5厘米以上,分布区域密度大,每平方米达到60只。”近日,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五大队队长毕兴伟,将这一重要发现通报给前来参与洪泽湖生态增殖放流公益活动的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检察官。

  毕兴伟所说的中国淡水蛏是一种软体动物,俗称“河蛏”,系我国特有物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分布在江苏太湖、洪泽湖、高邮湖等水质清澈的湖泊与河流里。

  中国淡水蛏的繁殖对环境要求较高,要求土壤为沙质,周边有一定水流,且水体清澈、透明度高。近年来,受水体污染、过度捕捞、栖息地破坏等因素影响,洪泽湖等地的中国淡水蛏自然资源急剧衰退,一度呈濒危状态。如今,在检察机关监督推动下,淮安各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努力,以洪泽湖为代表的淮安段重点河湖水质明显改善,一些珍稀物种资源正在逐步恢复。

  “生物多样性是河湖水生态的重要方面,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必须一体进行,从源头上融入治理,实现河湖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淮安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刘月进告诉记者。

  针对河湖保护面临的水生态系统修复难题,淮安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河湖环境与生物资源一体修复,在洪泽、盱眙等地建立了一批环境资源检察修复基地,并联合法院、财政、环保等部门出台《环境诉讼暨司法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并借助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实现重点河湖水域和沿岸空间受损生态环境的有效恢复。

  依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制度以及相关的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仅2022年以来,淮安市两级检察机关就先后督促9名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行为人开展相关公益修复活动8场,增殖放流鱼苗3.8万尾。淮安市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强对沿河沿湖地区群众的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加强群众对特有水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常态化推进湖边公开庭审、公益修复宣告、公益损害观察员选任等活动,全力提升河湖沿岸群众参与河湖生态保护的热情。

  “淮安因水而生、因水而兴,人民群众对水的感情特别深,淮水安澜即淮安。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协作机制,主动高效履职,努力推动构建河湖综合治理保护新格局,全力守护这座漂在水上的城市。”淮安市检察院检察长薛国骏表示。

  姬庄引河完成“美容”

  位于江苏省盱眙县管仲镇西区的姬庄引河,其河水直接汇入洪泽湖,是洪泽湖淮安调水保护区的重要水功能区。10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李叶红应邀参加盱眙生态环境部门和县检察院联合组织的整改“回头看”,清澈的姬庄引河在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

  同样是这条河,却曾在2019年12月以截然不同的形象出现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由于大部分河段被辟为河蚌养殖场,加上周边有较大规模的鸡鸭养殖业,当时的姬庄引河水质跌破地表水Ⅲ类标准,是著名的黑臭水体。“姬庄引河不仅牵连洪泽湖环保问题,它还是引水河道,承担着为淮安市供水的功能,涉及众多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该警示片这样定位姬庄引河。

  警示片播出不久,盱眙县防治污染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以交办单形式,将姬庄引河污染问题移交属地镇政府,要求对造成水体污染的养殖场进行依法拆除,加强对姬庄引河周边的环境管控。然而,2020年1月,李叶红作为盱眙县检察院公益观察员,在参与该院组织的姬庄引河污染整治情况调查时,提醒检察官污染问题并未解决。“影响水质的河蚌养殖场已经拆除,但同样造成污染的河道附近两家养殖场却还在。”

  办案检察官深入走访发现,问题出在审批上。两家养殖场所在区域属于当地水务部门专管范围,建设前要经过水务部门的环境审批。为了过关,两家养殖场负责人找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请求审批,并隐瞒了养殖场建设区域和地址。该部门未进行调查便予以审批。为此,盱眙县检察院向涉案3家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立即纠正错误审批,依法拆除污染源,改善姬庄引河水质。

  建议发出15天后,相关部门及时撤销了违规审批手续,并对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经盱眙县检察院跟踪督促,姬庄引河区域先后拆除违规畜禽舍12330平方米,有效阻断了养殖垃圾对河道水质的污染。

  “给姬庄引河‘美容’后,我们进一步加强与李叶红等人大代表的联系,持续开展类案监督,又发现一批类似问题,监督清理了河道内的废弃船只和住家趸船,维护了河道通行安全和水环境安全。”盱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军和介绍说。

  “看到有人捕鸟,我会第一时间制止”

  “当了护鸟志愿者,现在看到有人捕鸟,我会第一时间制止,就像这是我家的事。”近日,家住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的刘某,对前来回访的洪泽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3年1月,洪泽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在洪泽湖水域非法狩猎绿头鸭、白骨顶鸡等国家“三有”动物案件。刘某等7人使用含有“克百威”成分的毒饵,多次在洪泽湖水域猎杀绿头鸭、白骨顶鸡等国家“三有”动物194只,涉案金额7.7万余元。因刘某等人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还对部分水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洪泽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的同时,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走访发现,该案7名犯罪嫌疑人大都为洪泽湖湖区附近渔民,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赔偿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法律效果有了,社会效果却不一定好。”洪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加山说。

  惩罚不是目的,凝聚更多力量共同保护洪泽湖生态环境才是关键。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洪泽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的同时,坚持打击犯罪与挽救教育相结合,依法审慎决定让刘某等7人通过“以劳代偿”的替代性方式修复受损生态。该方案充分考虑湖区渔民实际,不要求其支付环境损害赔偿金,而是要求其参与禁捕宣传、义务劳动等,以自觉保护湖区生态环境的行为来履行赔偿义务。为确保“以劳代偿”方案得到有效实施,洪泽区检察院专门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实施修复方案的监督者,定期对公益修复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安排检察官不定期实地回访,考察执行效果。

  “现在不光我不捕鸟,我们村不少以前喜欢打鸟的,经我劝说都不打了。鸟多了,水好了,湖区会越来越美。”刘某说。

  风光带有了真正好风光

  “现在这地方跟过去完全不一样了,水很清,空气也好,环境更好。我们一帮老伙计每天早上都来晨练!”“十一”刚过,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到京杭大运河黄码大桥左岸公园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正好遇到在这里锻炼的居民老张。说起古运河沿岸,特别是自己居住几十年的黄码大桥左岸经历的变化,老张很是激动。

  3年前,淮安区启动大运河沿线拆迁工作。按照规划,原本散落在沿岸的居民区、工厂、码头等都要迁移,等待统一规划建设古运河风光带。但建设过程中,由于疏于管理加上项目建设需要周期,拆迁后的部分地块成为一些拆迁公司违规倾倒建筑废物的垃圾场。时间长了,周边居民也纷纷效仿,使大运河淮城段河堤、黄码大桥下等地很快形成多个垃圾堆放点。

  垃圾成堆、杂草丛生、恶臭阵阵,垃圾乱象不仅严重影响古运河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还对运河水质和行洪安全造成隐患。2022年9月,淮安区检察院在开展“河湖安澜”公益诉讼线索排查时,发现古运河沿岸的“垃圾山”问题并及时介入调查。通过无人机取证、现场走访,检察官发现大运河淮安段沿线多个街道均存在类似违法情形。

  “运河沿岸有数个街道社区,不同区域之间存在管理‘空隙’,导致出现‘多头都管,多头都不管’的情形。”针对走访中发现的处置职能交叉、界限不清等情形,淮安区检察院组织专人对垃圾管理权归属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最终依法厘清6家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和街道。2022年11月,该院牵头6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厘清各自职责,明确职能分工,并当场向其中4家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对相关地段、点位的垃圾污染开展专项整治。

  在检察机关全程参与、跟进监督下,6家单位通力合作,用两个月时间完成了古运河沿岸垃圾污染整治任务,先后清除垃圾违法堆放点22处,清运垃圾7300余吨,设立宣传告示牌8处,并在重点区域沿线设置围栏4.3公里,杜绝违规倾倒垃圾问题的再次发生。

  无人机巡河找到污染源

  “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南水北调输水航道生态环境治理的检察监督,确保输水通道生态安全,让北方群众喝上放心水。”近日,应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吉兰芳来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金宝航道金湖段,与检察官一起对河道及沿岸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公益诉讼“回头看”。

  2022年5月,刚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吉兰芳接到群众反映,称金宝航道水面以及附近河道漂浮着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以及生产、生活垃圾,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考虑到金宝航道不仅属于重要航道,还是国家重点项目南水北调工程的输水航道,吉兰芳第一时间将举报信息转发金湖县检察院。

  金湖县检察院检察官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公益诉讼调查。“我们对现场采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检测,发现其中含有对鱼类和水生植物有很强毒性的残留农药,一些农药包装还在使用说明中写明要避免在水源地以及水产养殖场所周边使用。”检察官郑文回忆说。

  航道里怎么会有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郑文猜测,污染很可能与航道附近农田有关。金湖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利用无人机,对河道及沿岸周边环境开展立体式公益损害巡查,发现金宝航道自宝红桥以东约3000米的堤防、驳岸、水面等河道保护范围,以及航道支流沿线周边沿岸被倾倒、堆放了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以及各类生产、生活垃圾,无人监管的垃圾顺着周边灌溉水渠流进金宝航道。

  金湖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部门加强河道保护范围以及沿线的生态环境治理,消除土壤和水体污染隐患,确保南水北调输水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水务部门组建专业保洁队伍,彻底清理河道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死亡水生植物和生产、生活垃圾;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县部署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派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进行宣讲。

  金宝航道金湖段环境污染隐患消除后,金湖县检察院依托交通部门的软件平台和硬件设施,构建起“实地+信息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模式,发现线索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份,有力保障了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生态环境和输水安全。

  文稿统筹:马强、吕进、严广雨、杨巨军、毛绪凤、杨洋、陈凯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