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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途中救助“大眼萌鸟”
2024-06-17 15:47:00  来源:检察日报

  “多亏你们送来得及时,两个小家伙现在恢复得很好,已经能够独立进食了,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野外放生了。”近日,面对前来了解救治情况的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方文龙,淮安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马猛高兴地说。

  5月13日深夜,在盱眙县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梧桐里民宿,因当天风大,三只猫头鹰幼鸟从高大的梧桐树上意外坠落,一只当场死亡,另外两只受伤。此时,民宿主人王先生刚好路过,将两只受伤的猫头鹰幼鸟放到竹篮中。由于没有救治经验,王先生为如何妥善安置两个小家伙发愁了很久。

  “您家中怎么还有两只猫头鹰?”5月14日,盱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军和带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以及当地爱鸟协会“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检护“精灵”进网格普法宣传活动,刚好走进王先生的民宿。看到竹篮里受伤的猫头鹰幼鸟时,李军和问道。了解来龙去脉后,检察官第一时间通知了当地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以及林场工作人员到梧桐里民宿,详细了解情况。经过专家鉴定,意外坠落的两只猫头鹰幼鸟学名北领角鸮(鸱鸮科、角鸮属的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被观鸟爱好者称为“大眼萌鸟”。

  “我们经过无人机高空侦察,发现附近树上确有鸟窝,但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成年的北领角鸮。”李军和表示,野生动物的一般救助原则是顺其自然少干预,但由于鸟窝距离地面20多米高,送幼鸟上去不仅难度大,而且无法判断那里是否确为“大眼萌鸟”的家。为更好地救助受伤幼鸟,盱眙县检察院及时与县林业局、“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了紧急救助“会诊”,委托县林业局专业人士对两只“大眼萌鸟”先进行人工饲养救助,等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野外放生。

  5月14日,盱眙县林业局对北领角鸮幼鸟进行简单救助处理后,因不具备救助条件,便联系了淮安市林业局。因幼鸟较小,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5月15日,淮安市林业局将两只北领角鸮幼鸟暂交淮安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具备救助条件的社会组织)临时照顾。(马强)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