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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对我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及配套侦查办案工作区进行复查验收
2024-07-17 14:47:00  来源:淮安市检察院

  根据省院《关于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及配套侦查办案工作区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7月15日下午,由省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张海青、省院法警总队总队长童岩带队,省院第五检察部、计财处、信息技术部有关同志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及配套侦查办案工作区(淮安检察普法中心)进行复查验收。联合检查组按照省院印发的《江苏省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的标准,实地对我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及配套侦查办案工作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办案工作区的各功能区域划分、安全设施维护、医疗保障、计算机硬件及网络配置、消防设施和材料的使用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院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检查组还对目前正在我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及侦查办案工作区进行办案的外市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韩少芹陪同检查。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市院计财、信息技术、法警部门的相关同志参加检查。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