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学》
尼克拉斯·卢曼 著
广西人民出版社·拜德雅
1986年,德国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首次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享有“社会学界黑格尔”之名的尼克拉斯·卢曼从分析现代社会的结构和内在机制出发,阐释了此风险的来龙去脉,以此告诫我们:现代社会的分工形式和自我塑成系统中的种种决策是风险问题产生的根源,而复杂性、偶然性、不可知性和不确定性已经或即将成为现代社会的常态,为当下人们应对防范风险提供了一种社会学的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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