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前田达明原田刚(日)
译者:罗丽赵兰学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内容简介】日本民法学界有关共同侵权行为规定的解释论,是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此起彼伏的公害诉讼和药害诉讼中,围绕如何界定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责任问题而逐渐展开的,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尘肺病诉讼的日益增多,有关共同侵权行为规定的解释论再次引人关注。该书以日本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10件公害诉讼判决、12件药害诉讼判决、27件尘肺病诉讼判决为基础进行分析,采用实证分析、法解释学的分析方法,对日本民法第719条所规定的共同侵权行为的法理展开分析,提炼出了主观共同说的法理,并对其正当性进行了详实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