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我想给你父母买点礼物。”“终于走到了一起,我们给彼此送个礼物作为定情信物吧。”……
看到女友这样告白,会不会以为故事的背后是满满的幸福?别急,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故事。
小赵是一名单身男青年,某日,一个女生在网络社区发的一段话吸引了他,这段话是“谁若用真心对我,我便拿命去珍惜,这句话永远不会过期”。看完后,小赵好奇对方是个怎样的女子,便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几番交流之后,小赵觉得对方温婉、善良、体贴,还很善解人意,一来二去,双方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网恋开始的第一天,女友就主动提出彼此应该相互送个礼物,作为定情信物。让小赵没有想到的是,女友居然主动先给自己网购了一块一千多元的手表,还把手表的购买信息发给他看,问他是否喜欢。小赵被感动得心绪荡漾,心想,作为一个男人决不能小气,也要给女友送个礼物。双方商量后,女友说最好买一块能配对的情侣表,这样更有意义。于是,小赵也在同一家网店购买了一块手表,并让商家直接寄送女友。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女友似乎对小赵愈加依赖。吃饭、买衣服都向小赵要钱,学习美甲技术也向小赵要钱,父母生病也向小赵要钱……小赵对这个女友非常疼爱,今天800元、明天1000元、后天2000元……可是好景不长,一天,小赵被自己心爱的女友在微信好友中拉黑了。他掐指一算,不到一个月,他已为这个女友花了数万元。此时,他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遇到了骗子,于是赶紧向公安机关报警。很快,案件水落石出,骗子悉数被判刑。
近期,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已连续办理三起这类案件,犯罪团伙分布在河南、山东地区,三起案件抓获涉案团伙二十余人,数十名被害人上当受骗。检察机关在审查中发现,这类犯罪均是针对单身男性的诈骗团伙,他们通过开网店,采购一些廉价商品,再到网络互动空间以女性身份发一些交友帖,吸引单身男性,并和被害人迅速建立“恋人”关系,再以购买定情信物、送父母礼物等为幌子,与被害人“互送礼物”,诱骗被害人以高于进价十倍的价格在诈骗团伙的网店内购买商品。购买商品之后,诈骗团伙成员再继续与被害人“谈恋爱”,编造各种虚假理由向被害人索要钱款、礼物等,当被害人有所警觉或难以为继时,骗子就会找理由与被害人“分手”,或者直接将被害人拉黑、删除好友。众多被害人少则损失数千元,多则损失数万元。这类犯罪团伙为了获取被害人的信任,通常都会专门针对单身男性的性格特征和心理需求进行“岗前培训”,制定“话术”,让被害人逐步入套。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网络另一端的诈骗团伙成员大多是已婚女性,甚至有不少男性。
检察官提醒:网络空间虽为人际交往消除了地域限制,但有太多真相是双目难及的。检察官提醒,网络有风险,交友须谨慎,切莫再轻信“告白”,入了“假面女友”的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