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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着投资生意不做 帮助转移毒资千万
2021-07-22 10:59:00  来源:检察日报

  接连3次帮助转移毒资1200万元,6月21日,经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汉川市法院以彭某华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彭某华是毒贩彭某的侄孙,明知彭某多次因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等被判处刑罚,但为谋取高额回报,本来经营正常投资生意的彭某华与彭某达成了按3%提取转款手续费的协议。

  2020年6月21日,彭某华从彭某家中领取499万元后,在贩毒分子的监督下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后分两次将400万元转入贩毒分子胡某两个不同银行账户内,另用手机银行向胡某银行账户内分别转账50万元和34万元,剩余15万元作为自己的转账手续费。几天后,彭某华在得知胡某因涉嫌贩毒被抓、其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的情况下,仍答应彭某帮助贩毒分子李某转款500万元。

  2020年6月29日,为逃避司法机关的打击,彭某华这次未使用本人和自己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操作,而由陈某意、周某、陈某琴、荣某帮助将该500万元先分别存入各自的银行账户,再转账至彭某提供的毒贩上线控制的其他银行账户。其中,为获取高额回报和非法收益,彭某华安排亲戚陈某意在银行重新办理一张新卡,并向卡内存入100万元,再将此款向上线银行账户转账40万元后,将剩余的60万元以故意多次输错密码的方式冻结,由彭某华控制,意图“黑吃黑”。后彭某华又以同样的方式,帮助毒贩李某将现金200万元转移支付给毒贩上线控制的银行账户,将其中近9万元资金截留。(蒋长顺陆成雄高志雄)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