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意外掉入养牛场露天化粪池,养牛场场主被判补偿30余万元。到法庭交付赔偿款后,场主觉得自己无辜,挥拳打向对方,致对方轻伤。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7月12日,兰溪市检察院对养牛场场主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4年初,蒋某在老家兰溪市梅江镇山下村开了一个养牛场,并在养牛场内建了一个露天化粪池,专门处理日常产生的污水。2020年2月,来某带6岁的儿子来到牛场附近,后将儿子单独留下,自己离开,结果孩子掉入牛场化粪池溺亡。案件经法院审理,蒋某因露天化粪池缺少保护措施而被判决补偿来某30余万元。蒋某因经营牛场资金紧张,希望能分期支付。来某认为蒋某是故意拖延履行判决,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蒋某银行卡中十几万元的资金被冻结。
2021年4月30日,蒋某通过民间借贷,凑足执行款到当地法院履行判决义务。看着来某清点数额,蒋某心中涌上一股无名火,想着自己摊上这件无辜的事,产生了是来某故意遗弃孩子加害自己的念头。他走出法官办公室,忍不住对来某大声喊叫,没想到来某回顶了他,蒋某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向来某的脸上挥拳而去,致来某鼻子受伤,构成轻伤二级。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检察官详细了解了双方产生纠纷的前因后果,促成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范宝华、柯元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