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卢某经营着一家烤鱼店,7月底,他在盘账时发现自己微信账户里的钱离奇变少,经核对,发现从去年11月至今年7月,微信账单显示有16笔共8000元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支付给同一个陌生的微信账号。“半年16次,是谁盗刷了我的微信?”卢某拿着理出的账单报了警。
直至警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卢某才恍然大悟!黄某常到卢某的烤鱼店吃宵夜,是店里的老顾客。生意不忙时,卢某常和黄某一起看他手机上的网络小视频,卢某忙时,便将手机留给黄某让他独自观看。据黄某交代,有一天他无意间打开卢某的微信,看到微信账户上的余额便心生了贪念,“我大致知道开机密码是哪几位,就用开机密码去试微信支付密码。”几番尝试,黄某破解了卢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并通过扫描微信收款码的方式将钱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里。见卢某没有发现,黄某的胆子越来越大,经常趁卢某忙时偷偷将卢某微信账户里的钱转出,从几十元到几百元。直至7月30日,黄某已盗刷16次,金额达8000元。
8月16日,经浙江省磐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厉惠娜、张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