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豪车、戴名表、背名包,俨然是“名媛”模样,质押黄金、投资项目、开设公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看似是成功女性,实际上是诈骗高手。靠着精心树立的人设和步步为营的布局,短短三年间她骗了14人,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6月14日,经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诈骗罪判处张丽(化名)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6万元。
高额利息诱人“入局”
2019年9月,小赵在同学聚会上遇到昔日同窗张丽。“我现在在做黄金质押,一年能赚几十万元,想赚钱可以找我。”张丽称自己近年来生意做得很大,遇到不少商机,更是不吝于与老同学“分一杯羹”。看着眼前穿名牌、开豪车的张丽,想到自己拮据的生活,小赵对张丽口中的生意产生了浓厚兴趣,从黄金质押到投资理财,两人相谈甚欢,还约定好第二天一起去见客户。
第二天一早,张丽就邀请小赵一起去“熟悉业务”,了解如何通过黄金质押赚钱。看着张丽熟练地检验黄金,与客户谈收益、签合同,小赵更加确信张丽是个有天赋的“生意人”。
“张丽考虑到我没有那么多流动资金,建议我向银行分期贷款来投资,投资20万元一年就可以回本,第二年就可以收利息,投资越多回本越快,还承诺除了可以帮我付银行月供外,每月还额外给我5000元到1万元的利息。”小赵说,张丽还透露自己有多种渠道将客户的黄金高价卖出并赚取高额差价,稳赚不赔。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小赵迷失了自我,立即向多家银行贷款79.7万元,决定与张丽达成长期合作。
口口相传做大“生意”
“生意”顺利做起来了,小赵每个月都有利息入账,源源不断的收益让小赵喜笑颜开,便又接连花了35万元投资了张丽的民间借贷工作室、承兑汇票贴现、养老项目等。
然而,2020年3月,突如其来的疫情让“生意”陷入了困境,“我的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你能不能介绍人进行投资,不管投资多少每个月都有返利,每人我还可以给你1000元至2000元的人头费,并且三个月就能获得收益款。”基于两人之前的愉快“合作”,小赵开始介绍同学、亲友投资张丽的项目,并向大家炫耀自己获得的高额利息,口口相传之下,唐某与身边亲朋好友陆续向张丽进行了投资。
收到资金后,张丽的“生意”果然出现了好转,约定好的利息都定期打到了各个投资人的账户,尝到甜头的投资人纷纷拉自己的身边人入伙从而获取“人头费”。张丽的“生意”在大家的投资下越做越大,其出手也变得更加阔绰。“张丽给我一种大老板的感觉,身上穿的都是名牌,还经常开着保时捷带着朋友出入高档的会所。”小赵表示,张丽正是靠着精心打造的人设和口中稳赚不赔的投资项目取得了大家的信任。
原以为投入越多收益越多,小赵和亲友满心期待着收益到账,可等来的却是张丽一再推托,直到2022年1月张丽出现半失联的状态,小赵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骗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拆东墙补西墙”难补窟窿
2022年2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邀适时介入,并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张丽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资金流水、涉案人员的关系链等方面进行侦查。
同年4月,张丽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我一开始找到小赵时就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出现资金缺口后我没有及时止损,而是不断扩大投资量,拆东墙补西墙,实际上都是在骗人,我根本没有那些投资项目。”到案后,张丽交代说,到后期即便是不断拉人加入投资也难以弥补之前的巨额窟窿。2023年4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张丽在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假借投资黄金、承兑汇票贴现等项目的名义,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公开宣传并许以高额回报,先后向14名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2000余万元,后将集资款用于购买保时捷轿车、房产,并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将房产和车辆变现用于归还个人债务,涉嫌非法集资罪和洗钱罪。此外,张丽得知被害人朱某欲销售红酒,遂向朱某虚构其可以将红酒出售给某大酒店,但需交纳100万元保证金的事实,骗取朱某支付“保证金”共计100万元,涉嫌诈骗罪。2023年7月,常熟市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诈骗罪对张丽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对张丽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判决后,张丽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戴佳、金梦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