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件价值不菲的项链、戒指等珠宝首饰在家中就“不翼而飞”?原来是自家保姆出于贪欲而盗走。7月16日,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2022年11月,蒋某经中介公司介绍到姜女士家中做住家保姆,负责接送孩子上学、做饭,由于干活麻利、服务周到,姜女士对蒋某非常满意,给出的报酬也比较优厚。
一个多月后,姜女士忽然发现孩子的项链不见了,还有一些诸如发饰之类的小物品也不翼而飞。姜女士怀疑可能是蒋某手脚不干净,但是没有证据,于是就和蒋某谈话暗示孩子项链上的古钱币很珍贵,如果项链丢了就把古钱币找回来。但蒋某坚称自己不知情,并称找了很多遍都没有找到。
姜女士看到蒋某信誓旦旦的样子,也无法继续追查。却不料事态愈发严重,又过了一个月,姜女士打开自己的首饰盒,不由得大吃一惊,首饰盒里的钻石戒指、铂金项链、金镶玉手镯等全都消失不见,而这两个月来家里并没有外人来过。感觉事态严重的姜女士立刻找到蒋某,表示其如果交代清楚可以当作没有发生,但蒋某仍然矢口否认与自己有关。于是,姜女士报了警。
民警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蒋某的外套鼓起一大块,蒋某只好从衣服里把黑色袋子拿了出来,袋子里面放满了手镯、项链、耳钉等珠宝首饰。姜女士当场辨认出这些都是自己失窃的物品。民警又在蒋某房间里发现了其他被盗的珠宝首饰,还在蒋某的箱子里发现了20余件姜女士的衣服。经鉴定,蒋某盗窃财物价值合计超过30万元。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24年6月28日,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蒋某提起公诉。(周洪国、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