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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万余元银行存款怎么突然被扣划
2025-01-22 13:49:00  来源:检察日报

  肖俊林李惠娴

  与丈夫分居多年,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丈夫拖进一起借款纠纷,被法院判决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9万余元存款也被扣划。突如其来的这一切,让郭某不知所措。经河北省沧县检察院依法监督,法院再审撤销原判决,郭某最终摆脱了这场噩梦。

  2023年5月的一天,郭某收到了多条银行存款扣款的短信通知,扣款数额累计49万余元,这令她十分震惊。通过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她才得知,这竟然源于一起自己从不知情的诉讼。

  2020年,王某以开发项目为由向某信用社借款37万元,并以一套房产做抵押,借期三年。郭某的丈夫陈某为该笔借款作了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家庭成员同意担保意见书》,其中明确记载郭某也对这笔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王某因未能按时偿还,被信用社诉至沧县法院。

  2023年3月,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信用社的诉讼请求,王某承担还款责任,郭某和丈夫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信用社申请强制执行,致使郭某的49万余元银行存款被扣划。

  发现自己背上冤枉债后,郭某立即向沧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法院以郭某无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为由,驳回其再审申请。2024年1月,郭某向沧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我和陈某感情不好,常年分居,怎么可能同意与他一同为别人作担保?”郭某情绪激动地说。

  全面审查了法院卷宗后,承办检察官很快发现了该案的蹊跷之处:卷宗中无郭某的联系方式,所有法律文书均由陈某签收;调阅了信用社的该笔贷款档案资料后,发现唯独缺少郭某的影像资料,且无授权他人代办业务的相关手续。经过双方当事人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对《家庭主要成员担保意见书》和法律文书中郭某的签字和指纹捺印进行了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均非本人所留。

  至此,所有的疑问都指向了郭某的丈夫陈某。面对检察官的再三询问,陈某终于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从2016年起,陈某便与郭某分居,借款担保一事郭某并不知情。陈某和王某是多年好友,陈某想到这笔贷款有王某的房产做抵押,风险不大,于是私自携带郭某的身份证件并托他人代替郭某签署了《家庭成员同意担保意见书》。

  真相终于水落石出:郭某不是该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对诉讼过程全程不知情,沧县法院没有审查郭某提供保证的真实性,仅以郭某未到庭抗辩即认定郭某同意提供担保,属认定事实错误。

  2024年3月,沧县检察院以民事判决存在违反法律规定送达、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等违法情形,同时也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理由,依法向沧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年10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撤销了原一审判决,作出再审民事判决,驳回了信用社对郭某的诉讼请求。随后,沧县法院作出执行回转裁定,信用社据此将49万余元执行款全部返还郭某。

  编辑:朱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