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运喜 裴娅颖
“我们这些赶时间的人想得不多,心里只有这一站和下一站。可忙活了几个月,却没拿到工资,眼看过年了,心里堵得慌。”春节前,外卖员马某向前来调查走访的检察官道出了自己的烦“薪”事。
近年来,外卖员、快递员等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2024年11月,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马某等3人讨薪半年未果的线索随之进入办案人员的视线。
经调查,2023年1月,马某等3人与南京A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后被派往镇江为驻店骑手。2024年4月,镇江方与A物流公司终止业务外包合同,A物流公司遂停止安排马某等3人工作。同年5月,马某等3人要求A物流公司支付待岗工资和解除合同补偿金,并尽快提供劳动就业机会、明确待岗期限和相关待遇,但A物流公司均未回复。为追索劳动报酬,马某等人多次与A物流公司沟通,A物流公司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认可马某等人主张的经济补偿和待岗工资。
“检察官,我们不懂法律,但我觉得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补偿我们。这就快过年了,我们真的很难,你们是我们最后的希望了。”焦急无助的马某告诉检察官。
“侵权主体A物流公司有专业的法律顾问,而马某等人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欠缺,面临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窘境。让他们尽快拿到劳动报酬才是实打实的帮助,我建议支持起诉。”办案检察官姚磊在案件讨论会上说道。考虑到临近春节,马某等人迫切讨薪的心情,该院快速成立办案团队,走访调查并协助当事人收集固定证据。
为尽快解决马某等人的燃眉之急,检察机关在引导马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前保全的同时,还就案件焦点问题与法院沟通,检察官也在马某等人与A物流公司之间架起“交心桥”,积极推动双方化解矛盾纠纷,并耐心释法说理、分析利弊、答疑解惑。经过一番“组合拳”,A物流公司与马某等人达成和解,约定了支付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幸亏有你们,这下我们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2025年1月18日,在该院组织的“检察蓝”守护“年味红”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中,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马某等人对检察机关的帮助表示感谢,“我们在镇江买了些特产,干完这两天的活儿就回家过年。”
作为初心如磐的正义守护者,检察机关瞄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依法履职,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赶时间的人”也在法治红利中跑出属于自己的“暖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