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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取件折射企业服务意识欠缺
2019-05-17 09:43:00  来源:法制网  作者:木须虫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西科技大学教工宿舍附近的3家快递网点———圆通、中通、韵达要求客户在领包裹之前,必须先拍摄个人正面照。网点工作人员表示,这么做是为了防止有人冒领取件。记者调查发现,拍照取件已经在多家快递公司网点施行,且多见于大学校园内。对此,多家快递公司客服均表示,公司并未要求拍照取件,其中圆通、申通、韵达客服承认知道有这种现象出现(5月16日《南方都市报》)。

  领快件是一个交接的过程,一是需要验视,保证收件人与领件人一致,防止冒领、错领;二是履行交割手续,备查。这些传统的做法是审验身份证比对身份,校核快递面单和签字。一般来说,已经比较简便。

  当然,相对于高校快件分发量较大,传统的办法的确效率不够,很有必要应用一些新的技术来简化流程、提高速度,也有利于提高收件人的便利体验。不过,引入拍照存证,对收件照相人存证,却未必是好办法。首先,这存在隐私的担忧。尽管不必然会发生隐私的泄露,但始终存在这种可能,再说领自己的快件还要照个相,怎么都不会是放心而愉快的体验,让人如梗在喉。

  其次,因为汲及隐私,会面临着措施本身合法与合理性的质疑。快递服务客观上是合同服务,取快件交接验视过程,不同于公共管理,双方权利与义务是平等而有限的,在有管用办法的前提下,任何一方都不得让另一方让渡部分权利。换言之,快递公司没有权利要求取件人取件拍照,并且没有任何法规明确规定收件人有配合拍照的义务,即快递公司没有触及个人隐私的权利,相反,基于服务的公平,用户的隐私还应被尊重,予以优先保护。并且,从拍照的应用来看,其所谓实现3秒取件,其实减省的是验视程序,谁取件谁存照,等发现冒领、错领,再按图索骥,说到底是一种懒政,把责任转嫁给了取件人,合理性存疑。

  第三,就方式来说拍照取件也不是提高速度的唯一办法。如果是提高身份验视的速度,人脸识别与身份证比对似乎更可靠也同样快,还不用存照片,不用触及隐私。同样的,如果是留证备查,取件人将取件身份证放在面单边一起拍照,也是一样的,再进一步如果考虑到身份证照片的隐忧,通过识别提取身份证号在技术上同样可行,也不影响提高效率的实务操作。

  第四,可见,快递公司没有权利也没必要去触及用户隐私拍照取件,这种做法折射出行业对消费者权利尊重与保护意识的欠缺,满足业务需求和尊重消费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相反,在相互兼顾平衡的情况下往往会做得更好,差的不是办法而恰恰是思维理念。

  编辑:淮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