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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光照亮生活融入人心
2021-01-05 16:18: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进入了“民法典时代”。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如何让法律切实规范起人们的生活,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平面的“法制”变成立体的“法治”,还需要我们付出不懈的努力。

  法的功能在于树立规范。法律的颁布实施,距离它成为人们行为的有效边界,中间还有一段很长的路。

  2020年12月31日零点整,作家、导演郭敬明终于发微博向《圈里圈外》作者庄羽道歉。其实早在2006年,北京市高级法院就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令郭敬明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直到去年11月,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剽窃者,才等来这份姗姗来迟的道歉。抄袭行为早为著作权法所禁止,法律的明确规定为何未被恪守?生效判决为何迟迟未被履行?违法成本过低恐怕是重要原因。可见,只有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惩处,法的规范价值才能日益得到彰显。

  法的生命在于有效实施。法律指引人们的行为,需要以精准有力的执法司法工作为保障。

  2020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广西“百香果女童”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被改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案从一审的死刑到二审的死缓,又到再审的死刑,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反复衡量与校准,展现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鲜明价值取向。今年1月4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告黄某被当庭判处赔偿原告9万余元,央视等30多家媒体、平台对审理和宣判进行了全程直播,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每一次执法司法行为都在向社会进行着价值宣示,这就要求执法司法权不仅要依法行使,更要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做到恰当精准。

  法的终极价值在于增进人民共同福祉。法的本质不是束缚,而是正道——只有这样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们的法治成本才会越来越低,法治的效益才能日益得到彰显。

  前不久,武汉某小区“土豪业主”一人买下556个车位且只卖不租,导致其他业主无车位停车。对此,当地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业主是否能一次持有500多个车位,对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76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里的“业主”应该是单数还是复数?后面有没有一个“s”?恐怕凭借常识就可以判断。法理不外人情,这个“人情”要求我们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追求自身幸福的同时尊重他人合法权益。要让这个观念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还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从“法制”到“法治”,我们还在路上,我们将昂然前行……(柴春元)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