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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防疫秩序,岂能以“乱”制乱
2021-01-21 09:24: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一段老人因外出被绑在树上的视频引发关注。1月20日,石家庄市藁城区委宣传部发布通报,1月18日,曹某不听执勤人员劝阻要进入南营镇水范寨村买烟,该村党支部书记闫某指使执勤人员将曹某绑在树上并谩骂。经藁城区南营镇党委会研究,给予闫某停职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以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立案调查(1月20日中国新闻网消息)。

  高风险地区疫情形势严峻,硬闯卡点无疑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而劝阻此类行为是对防疫大局负责,为人民安全负责,正当无异。安全责任大于天,基层疫情防控实属不易,但用力过猛,甚至采用暴力方式进行管控,危害公民权利,不仅与人民至上的初衷背道而驰,更有违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疫情防控期间的“添乱”行为已不止一次上演:前有成都确诊患者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被泄露遭网暴,警方介入调查;近有大连某街道“王主任”拒绝配合防疫登记,找社区负责人“卢书记”走后门被免职……这些事件的热度虽已渐渐褪温,但给一线防疫工作带来的警示长鸣:疫情形势越是严峻,越是要依法有序防控。

  疫情防控不能靠“蛮力”,要有依法防控“能力”。防控责任人及单位要主动提升依法防控能力,加强对涉疫法律法规学习贯彻。疫情防控是责任,绝不是“儿戏”,对于谁来防控、如何防控的问题,要保持清醒与理智,临阵指挥有度,严格把控每一个防控环节都是依法依规进行。这既是对群众负责,也是未雨绸缪,为自身避免违法违规操作披上“金刚罩”,避免胡乱指挥为防控大局添乱加塞。

  疫情防控不仅要依法,更要用法。一切行为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对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均有明确法律适用,对个别不配合防疫规定的人员,决不能采取以“暴”制“暴”的错误方式,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群众的安全利益,维护防疫秩序。法与规,既是我们对不法分子说“不”的底气,也是我们依法防控的遵循!

  防控措施不是冷冰冰的一“控”了之,配套服务要跟上。各地要根据当地的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实时关注居民的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主动解决防控期间的难事与烦心事,适时制定措施,满足居民基本需求,因地制宜处理好防疫关口的每一个问题,让群众在无情的疫情面前感受到温暖与关爱。同时,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传递疫情形势与防控政策,普及涉疫犯罪违规行为的后果及教训,从源头杜绝违反防疫政策的“辣眼睛”行为。

  战“疫”路上每一步都不易,离不开每个人的共同努力。相信只要全民同心协力,终将“疫”散春来!(刘亭亭)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