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检党组强力推进和院领导率先垂范下,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强化“三个自觉”闻令而动—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关迎春坦言, “三个规定”为检察人员过问案件划出了一道红线,使干警从自身内部自省和对外部干扰记录监督两个方面拧紧了一根发条,记录报告制度是最高检在顶层设计上给检察干警穿上的一件“防护服” 。“三个规定”的执行主体是政法机关、政法干部,但干预、插手、说情、打招呼的最初来源有一些是政法机关之外的领导干部或相关人员,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不能仅凭一己之力,需要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制度执行社会环境。
18751件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 ,干预插手的占3.5%.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介绍,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 “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在社会各界监督下,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 ,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更有信心,对司法人员更加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