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 “民告官”引发的行政争议之所以难化解,难在两方面:一是法结难开, “官”方虽按章行事,但也会导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产生一定差距。二是心结难消, “民”方心理上总认为自己处于弱势,不管有理无理,很难再听任何解释和劝导。比如张某控告被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司和被取消低保资格行政争议这两个案件,虽然程序规定讲通了,他心中怨气仍难消。针对这一情况,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出发点,考虑案件涉及3个行政区管辖,佳木斯市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指定收取证据最为有利的我院管辖,全力搭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邓哲,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