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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
2021-06-08 11:14:00  来源:检察日报

  古往今来,多少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世代流传,滋润着人类的精神世界。然而现实生活中,有那么一些人不惜以“恋爱”为幌子骗钱骗色。

  2019年12月初,因犯罪刚被刑满释放的男子李某,来到南京打工。一天晚上,李某在某社交软件上结识了女子丽丽,并互加了微信。李某谎称自己是工程队老板,让丽丽顿生好感。此后两人经常聊天,李某发现丽丽比较单纯,且孤身在淮安打工,便开始有了歪心思。

  2020年2月23日,李某随意编了个借口向丽丽借钱。没想到丽丽把微信里仅有的600元转给了他。见丽丽如此好骗,李某展开了“爱情”攻势。4月,李某来到淮安,将丽丽约到宾馆开房。至此,丽丽被彻底俘获。李某开始以工友生病、工地买材料、请人吃饭等借口,频繁向丽丽“借”钱。

  作为一名普通的打工妹,丽丽收入有限。为满足李某的要求,丽丽通过网络贷款等办法给李某凑钱,短短两个月就背上了8万多元的债务。

  照理说,李某如此频繁借钱,丽丽应该有所警惕。遗憾的是,沉浸在虚幻爱情里的她,早已失去理性和判断力。而李某哪怕明知丽丽手机里只有几元钱,也会让她一分不留地转给自己,丽丽竟然每次都照办。

  6月,贷款平台开始向丽丽催债,万般无奈之下,丽丽要求李某还钱。见丽丽已被榨干,李某顿时换了一副面孔,立马将丽丽拉黑。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过了不久,李某因没钱花了,竟又主动加了丽丽的微信,编出新的理由向丽丽借钱,见丽丽确实拿不出钱后,再次将丽丽拉黑。6月16日,猛然醒悟的丽丽向警方报案。2021年5月21日,李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并责令其退赔丽丽全部经济损失。

  纵观本案,单纯的丽丽让人心疼。“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丽丽的一腔热情,换来的却是一身债务和精神创伤。而李某贪得无厌地压榨丽丽,可谓骗子中的骗子,渣男中的极品,实在令人不齿。

  值得警惕的是,近些年来,以恋爱为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屡见不鲜。这些被害人中,有痴心男人,有纯情女子,有青春少年,有暮年老者。从诈骗手段看,有的通过网络实施,有的则在现实生活中粉墨登场,让人防不胜防。

  可以预见的是,这种案件以后还会继续出现。恋爱中的人们要绷根弦:爱情是纯洁的,但如果总是与钱沾边,就要高度警惕。有道是,爱情诚可贵,理性价更高。若是总“借”钱,果断将其抛。(张士海)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