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不是高人一等,而要技高一筹。新时代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其中基层民事检察监督能力不足是关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多数基层检察院由一个部门同时承担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甚至部分刑事检察等职能,且新手多,有的基层院因此存在民事检察虚化弱化现象。当前,切实提升基层民事检察监督能力,重点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专业化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着力提升监督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理念变革引领基层民事检察队伍能力提升。要强化精准监督和“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理念,将民法典的核心要义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要养成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思维,确立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套路贷”等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2020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完善虚假诉讼线索移送、联合监督机制,积极落实“五号检察建议”,查处虚假诉讼207件,从中移送犯罪线索并立案24人。
二是突出精准监督导向,着力强化监督素能。坚持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持续强化全面穿透式审查案件能力;以专业培训、案件实战为重点,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学习,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福建省检察院针对案件占比最大的民间借贷案件,在全国率先出台类案监督指引,得到全省基层干警的广泛认可。福建省检察机关通过吸收有自侦工作经验的干警加入民事检察队伍、加强法检两院民事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互派交流等措施,提升调查核实能力,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深化一体化机制建设,着力练就监督本领。完善“包片指导+挂牌督办”工作模式,将案件办理、业务指导、工作督导相结合,逐步形成省院指导抓总、市院指挥协调、基层院为办案主力的上下联动、各有侧重的新型工作格局。福建省检察院建立员额检察官分地区指导机制,对基层院在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及时跟进指导;在全省组建核心办案团队,对民法典各分编所涉疑难复杂案件开展攻坚克难和理论研究,编发典型案件。2020年,福建省检察院集中两批基层业务骨干到省院办案调训;福建基层民事检察部门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3件,采纳率81.4%,位居全国前列。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做好基层民事检察工作,关键在落实。下一步,福建省民事检察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院党组部署要求,努力提升基层民事检察队伍能力水平,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曾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