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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买卖“黑产”新趋势分析
2021-07-01 15:30: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买卖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移赃款、网络赌博等现象频发,催生出开卡、收购、出售、使用他人银行卡的“黑色产业链”。笔者通过办案发现,“虚拟银行卡”成为了“卡贩子”收购的新目标,非法倒卖银行卡的对象由实体卡变为虚拟卡,犯罪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收买虚拟银行卡后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第三方交易平台资金结算账户。“虚拟银行卡”非法交易更为便捷、隐蔽,极易成为滋生金融犯罪、电信诈骗等犯罪的温床,同时对办卡人个人信息安全造成重大隐患,需引起重视。

  “虚拟银行卡”开卡便捷,成为银行卡地下黑市交易“新宠”。虚拟银行卡是一种在已有实体借记卡主账户下设置的无实体介质的在线支付卡产品,依附于实体卡。该类银行卡用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办理,无需前往银行柜面办理,且不需要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与办理实体银行卡相比,审核验证程序简化、操作更加便捷,办理门槛低,因此成为“卡贩子”非法倒卖的对象。

  “卡贩子”居间倒卖,全流程线上操作,更具隐蔽性。以往办理的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线上联系、线下快递邮寄的方式倒卖银行卡、U盾、电话卡、身份证复印件等成套材料,但虚拟银行卡由于缺少实体介质,收买、出售以及绑定支付平台开通账户整个流程全部通过线上完成,更加具有隐蔽性,增加了银行卡下游犯罪的侦查难度。

  伪造身份证照片突破支付平台交易限额,实名安全认证“不安全”。根据《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个人客户单笔收付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全部账户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等情况时,应当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根据上述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要求客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进行实名认证,只有认证的用户才能超过限额使用支付功能。然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安全验证模式一般基于OCR识别,仅能识别文字、数字,但对于头像无法进行识别,即行为人只要掌握了他人的身份证号、姓名、户籍地等文字、数字信息,就可以伪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轻易通过后台安全验证。

  非法交易披上“虚拟”“兼职”外衣,卖卡者降低警惕,个人信息安全隐患大。犯罪嫌疑人以“兼职任务”的形式来获取银行账户等信息,大部分同案人在网上注册虚拟银行卡后,以几十、几百块钱的价格将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提供给他人,还有的表示有朋友找帮忙就注册了虚拟银行卡并提供相关信息。同时虚拟银行卡以信息为载体,相较于实体卡,其“虚拟性”更容易掩盖非法交易银行卡的本质,导致兼职人员往往不了解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真实目的,从而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发卡金融机构加强银行卡业务办理的风险提示,告知客户为他人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渠道的后果及危害,提示客户安全保管和使用银行账户;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普及金融知识及个人信息保护知识,切实提高公众信息安全意识;司法机关加强对倒卖银行卡、支付账户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及时反馈个案办理中发现的问题,促进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第三方支付平台增强技术举措,不断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等安全机制,可以尝试采用指纹识别等手段,填补身份证照片验证漏洞。(王玉、郭大江)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