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淮安市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127件166人,同比分别下降24.4%和30%;不批准逮捕121人,同比增加34.4%,不捕率为42.16%,同比增加14.64个百分点。
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622件744人,同比分别下降18.6%、28.6%;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不起诉)180人,同比上升80%,不起诉率为18.87%,同比增加10.42个百分点。
全市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61%。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3月,全市监督立案22人,同比下降38.9%;监督撤案43人,同比下降51.7%。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纠正漏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人数4人,同比下降84%;纠正漏诉人数判处拘役以上刑罚人数28人,同比上升250%。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纠正不当行为书面纠违采纳54件,同比上升74.19%;刑事执行监督纠正不当行为采纳检察建议10件。“减假暂”违法监督书面提出纠正意见0人。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0件,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3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数124件,同比上升19.23%。
(二)提起诉讼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提起数4件,其中单独提起民事公益0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率5.01%,同比增3.22个百分点。
六、职务犯罪检察
2022年1至3月,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1人,同比持平,提起公诉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