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16件30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79件243人,不捕52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964件1368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733件975人,决定不起诉103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0人,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8人。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共提出书面纠正监督意见41件,针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7人,共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9件。
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
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8件。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针对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件。
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5件。
受理司法救助35件,实际救助人数32人,实际发放救助金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