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苏检会[2016]10号)有关规定,经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徐海、陈智海同志晋升为四级高级检察官。
镜头里的2024江苏检察
检察加“力度” 民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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