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淮检党〔2019〕47号文,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贾洪刚同志挂职任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助理。(挂职时间至2020年6月,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镜头里的2024江苏检察
检察加“力度” 民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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