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青
“专门学校不是简单的‘问题少年’集中地,而是开展教育挽救的重要阵地。”3月7日,来自法治和教育一线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围绕专门学校建设展开深入探讨。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和帮扶提供了特殊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程萍告诉记者,近年来专门学校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部分地区仍面临专门学校建设滞后、专门教育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
“今年1月,我曾去两所专门学校实地调研,发现学校存在容纳能力有限、课程设置不科学、师资力量薄弱、缺乏特色职业教育等问题,影响了专门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程萍代表说。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枣庄市第三中学教师孙晓颖也有所体会。2023年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孙晓颖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通过走访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强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的相关建议。
在建议中,孙晓颖代表指出:“个别专门学校存在‘重管束、轻教育’倾向,文化教育课程开设不足,职业技能培训与社会需求脱节,导致学生难以顺利回归或融入社会。”
“专门教育的核心在于‘教育’二字。专门学校的管理既要区别于普通学校的管理模式,也不能完全偏离教育的本质。”程萍代表结合调研实践,建议专门学校构建“基础素养+心理矫治+行为引导+法治教育”四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同时积极构建“基础技能+特色产业+就业对接”的职业教育体系,让学生掌握一技之长,为将来重返社会、实现人生价值打下基础。
孙晓颖代表则呼吁加强专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门学校的教师需要具备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知识背景,还要有较强的情绪管理能力和沟通技巧。”孙晓颖代表建议,建立专门学校教师专项培训机制,同时提高教师待遇,增强专门教育岗位的吸引力和职业荣誉感,缓解当前专业人才短缺困境。
在孙晓颖代表看来,“专门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给孩子贴上‘标签’,而是通过给予适合他们的教育,帮助孩子重新找到人生的方向,真正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